第十七章(第3/8页)

他顿了一顿,亮出灿烂的笑容,表示自己在开玩笑。我可以告诉他,完全不见效果。谁也没笑。卖谷子的凑近我,喃喃地问:“什么什么?”仅此而已。

等着大家发笑,结果谁也没听懂,这种情况总是比较难堪的。大胡子明显很不安。其实我觉得这样收场也凑合了,但很不幸,他偏偏又要扯上果丝。

“换句话说,虽然我们少了普罗莫先生,但是我们请来了粉克-诺透先生。我相信,粉克-诺透先生的大名,不需要我介绍。我敢说,这个名字对同学们都不陌生。”

“对你可不是。”果丝说。

之后的一幕,让我明白了吉夫斯所形容的“放声大笑”的含义。放声大笑可谓是“魔语斯特”[2]。听上去像煤气爆炸。

“你就不熟悉嘛,是不是?”果丝接着说。貌似说到“不是”他又联想到了“粉丝”,于是他重复了不下十六次,声调越来越高昂。

“粉丝粉丝粉丝,”他下了结论,“行啦,继续吧。”

但是大胡子弹尽粮绝了。他站在那儿,一副终于被打败了的样子。经过仔细观察,我断定他正面对着一个十字路口。他在想什么我一清二楚,就好像他对我倾诉过似的。他很想一屁股坐下,表示一切到此为止,但是转念一想,果真这样做的话,他要么把倾吐的机会让给果丝,要么就当果丝演讲完毕,直接进入颁奖环节。

当然了,想当机立断是相当困难的。前两天我在报纸读到,有几个老兄正打算分裂原子,要命的是,原子分裂了以后会出什么状况,他们可是满脑袋雾水。可能出不了大事。但也可能就真出了大事。无疑,要是那位仁兄分着分着突然发现房子烧着了,自己给炸成四块儿,那他可得后悔得想死。

咱们继续说大胡子。他对果丝的情况是否获得了内部消息,我不得而知,但很显然,事已至此,他知道遇到了一个烫手山芋。适才溜了两圈,已经展现出果丝我行我素的特点。依照刚才那两句插嘴的情形,独具慧眼的人足以看出,坐在讲台中央的这位先生对这场狂欢跃跃欲试,真要是做起演讲,指不定做出什么前无古人的动作来。

但是话说回来,要是把他拴起来,蒙上一块绿色的粗呢子布,那结果如何?仪式就要提前半小时结束了。

刚才说过,这个难题不好解决,要是靠大胡子一个人作决断,真说不好他会选择如何收场。私以为,他大概会选择保守的办法。但实际情况却已经不受他的掌控了。这时候,果丝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又绽放出鹅卵石般的笑容,然后向讲台边缘走去。

“讲话。”他彬彬有礼地说。

然后他把两只大拇指插进西装背心的袖窿里,等着掌声平息下来。

这个过程有些漫长,因为果丝赢得的掌声有点经久不息。我想,对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的学生们来说,遇见一位管校长叫笨蛋这么有公德心的人,这机会可不多见,因此,他们表示起欢迎来都毫不含糊。果丝虽然醉得七歪八倒,但是在大部分在座的观众眼里,他是叱咤风云。

“同学们,”果丝说,“我是说女士们、先生们、同学们,我不想占用太多时间,但此刻我不得不说几句喜庆的话。女士们先生们学生们——我们大家都饶有兴趣地听了这位没刮胡子的朋友刚才的讲话——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反正他也不知道我叫什么——粉丝-诺绣,哼,真是可笑——所以我们算是扯平了——很遗憾,那个谁牧师因为打呼噜要死了,但是,逝者如斯夫,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什么什么,不过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想说的是——而且我坚信——不怕有人反驳——总之,我要说,很荣幸在这个喜庆的场合来到这里,很高兴百忙之中来给同学们颁奖,奖品就是桌子上摆的那些精美的书。莎士比亚有言道,书里自有文章,溪水中自有石头,呃,好像说反了[3],总之,我的意思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