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4页)
“这样你都没跟她拉一拉手吗?”
“当然没有。”
行了,我觉得再也无话可说了。要是一个人这么胆小如兔的,就连盛好了端到眼前的机会都不懂得善加利用,那他这事儿似乎完全没指望。但话虽如此,我提醒自己,念在这赔钱货跟我的同窗之情,为了老校友尽一份力那是义不容辞。
“行,”我说,“咱们看看还有什么办法,可能还有转机。不管怎么样吧,放心,我会替你这事儿出谋划策的。伯特伦·伍斯特是你的军师,果丝。”
“谢了,老兄。还有吉夫斯,当然,关键得靠他。”
我得大方地承认,我皱起了眉头。估计他是有口无心,不过我必须要说,这句话给我的刺激不只一点点。
大伙时常这么刺激我。他们就是要拐着弯暗示我,伯特伦·伍斯特就是个绣花枕头,这家里唯一有头脑有手腕的人是吉夫斯。这在我听来很刺耳。
而今天晚上这话在我听来尤其刺耳,因为我刚刚就觉得吉夫斯已经让我忍无可忍。我是指关于白礼服那件事儿。没错,我是成功叫他就范了,如前所述,用我不怒自威的人格力量将他压服,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高兴,怪他就不该起这个头。我认为,需要来点铁腕给吉夫斯瞧瞧。
“他有什么计划?”我生硬地询问。
“他对事情进行了一番思考。”
“他思考了是吧?”
“就是他建议我去参加舞会的。”
“原因呢?”
“因为巴塞特小姐也要去啊,其实就是她给我发的请帖。吉夫斯以为……”
“干吗不打扮成皮埃罗?”我打断他,问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干吗要打破咱们的优良传统?”
“吉夫斯特别提醒我要穿成梅菲斯特。”
我吃了一惊。
“他提醒你的?他明确提到这身打扮?”
“对。”
“哼。”
“嗯?”
“没事,就是‘哼’!”
至于我为什么要说“哼!”,原因是吉夫斯非要为我那件完全正常的白礼服闹得满城风雨,那件衣服不仅仅是“杜色几里牙德稀客”,而且绝对地“德·立客耳”[1],可是他居然又怂恿果丝·粉克-诺透穿上猩红色紧身裤到处破坏伦敦市容。很讽刺是吧?这种表里不一的作风很招人怀疑。
“他看皮埃罗有什么不顺眼的?”
“我觉得他也不是反对皮埃罗,他就是认为对我来说打扮成皮埃罗是不足以应付的。”
“没听懂。”
“他说,虽然皮埃罗看起来赏心悦目,但是缺少梅菲斯特的威严。”
“还是没明白。”
“哎,这是心理学,他说的。”
要是从前,听到这种话我肯定就要眼前一黑的,但是与吉夫斯的长期相处已经使伍斯特的词汇量得到相当大的扩充。吉夫斯对个体心理学有很深的造诣,因此每次一抛出这个球,我就如同猎犬一样紧追不放。
“哦,心理学啊?”
“对,吉夫斯认为衣装打扮能够影响思维方式,这副打眼的装扮会让我勇气倍增,他还说海盗船长的装束也有同样的效果。其实他最开始就建议打扮成海盗船长,但是我基于靴子的立场给否决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生命中已然有太多的悲哀,穿着长筒靴的果丝·粉克-诺透诸君就不要再来添乱了。
“你勇气倍增了没有?”
“哎,说老实话,伯弟老伙计,没有。”
一股同情向我袭来。虽然这几年来断了联系,但我们毕竟相互做过对方的飞镖靶子啊。
“果丝,”我说,“听老朋友一句劝告,跟这场酒会保持一英里的距离。”
“可我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她明天要去乡下朋友家做客。还有,你不知道的。”
“不知道什么了?”
“吉夫斯的这个计划没准行得通呢。虽然现在我觉得自己很傻,但是在一群打扮各异的人中间我八成就不这么想了。小时候我就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记得那次圣诞节聚会,大人们把我打扮成一只小兔子,我简直要羞死了。等到了聚会,发现周围一群孩子,其中有几个打扮得那是比我还丑啊,我于是立刻来了精神,开心地参加庆祝,最后还敞开肚皮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结果坐在回家的车上撑得吐了两回。我就是想说,这事儿你可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