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第8/8页)

“比较坚固的工程经过时间的缓慢的影响也会引起损耗,但这种损耗在较短时间内几乎是看不见的;然而,经过很长时间以后,例如数百年,甚至那些最坚固的建筑物,也必须进行全部的或局部的更新。这种看不见的损耗和铁路其他部分的较易察觉的损耗相比较,类似天体运动中的长期差和周期差。时间对于桥梁、隧道、高架桥等等相当坚固的铁路建筑的影响,可以作为长期损耗的例子。较快的和较为明显的、可以在较短期间内通过修理或替换而恢复的损坏,则与周期差相似。即使相当耐久的建筑物的表面,有时也会遭到偶然的损伤。对这种损伤进行的修补,也包括在常年的修理费用中。但除开这种修理不说,这些建筑物也不会不受年龄的影响;总有一天,它们的状况会使重建成为必要,尽管这个时间还很遥远。诚然,从财政和经济方面来说,这个时间也许离得太远了,不必在实际上加以考虑。”(拉德纳《铁路经济》第38、39页) 这里所说的,适用于所有这类非常耐久的工程,就这种工程说,预付在它们上面的资本不能按损耗逐渐地补偿,而只能把维修的年平均费用转移到产品价格中去。 我们已经讲过,为补偿固定资本的损耗而流回的货币,大部分都是每年,或者甚至在更短的时间内,就再转化为它的实物形式。尽管如此,对每个单个资本家来说,仍然必须为要经过若干年才一下子到达它的再生产期间,从而要全部补偿的那部分固定资本,设置折旧基金。固定资本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由于它们的性质,不可能一部分一部分地进行再生产。此外,在再生产一部分一部分地进行,使已经损坏的部分在较短时间内换新的地方,在这种补偿能够实行之前,必须根据生产部门的特殊性质,事先积累一笔或大或小的货币。为了这个目的,不是随便一个货币额都行,必须有一个一定数量的货币额。 如果我们只在简单货币流通的前提下考察这个问题,完全不考虑以后才加以阐述的信用制度,那末,运动的机构就是这样的:第一卷(第3章第3节)已经指出,社会现有的货币总有一部分作为贮藏货币闲置不用,而另一部分则执行流通手段或直接流通的货币的直接准备金的职能,但是货币总额分为贮藏货币和流通手段的比例却在不断地变化。用我们的例子来说,那种必须作为贮藏货币大量积累在一个大资本家手中的货币,在购入固定资本时一次投入流通。这笔货币本身在社会上又分为流通手段和贮藏货币。固定资本的价值,按照它的损耗的程度,以折旧基金的形式流回到它的起点。通过这种折旧基金,流通货币的一部分,又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在那个曾经为购置固定资本把贮藏货币转化为流通手段并使它离开自己的资本家手中,形成贮藏货币。这是社会现有贮藏货币的一种不断变化的分配,它交替地充当流通手段和贮藏货币,先是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然后又作为贮藏货币离开流通货币的总量。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它的发展必然是同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并行的,——这种货币不再执行贮藏货币的职能,而是执行资本的职能,不过不是在它的所有者手中,而是在另一些使用这种货币的资本家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