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11/14页)
不,我并不生气。我不需要那只胳膊。可我又的确需要知道有了它是个什么感觉。它是个幽灵,我必须注视着它,牵挂着它,无论它是在哪一道石缝里、哪一根树枝下面。或许它会被油汪汪的太阳照亮,大踏步走在没有树的开阔地带。我的这一部分并不认识我,从没碰过我,也不曾在我身边逗留。这只离我而去的手不曾帮我爬过栅栏,不曾领我躲过恶人,也不曾把绊倒在沟里的我拉起来。摸我的头发,喂我吃饭;扶着行李的另一头,好让我拎起来更方便。这只胳膊从来不曾伸出来,从我身体上伸出来,帮我保持平衡,走过窄窄的轨道或是又圆又滑、充满危险的木头。我找到它的时候,它会向我招手吗?做个手势,招呼我一起走?甚而至于,它会知道我是谁或者是什么吗?这都没有关系。我会把这截掉的一部分安妥,让它能回想起那次毁坏的零星碎片。说不定到那时候,这只胳膊就不再是个幽灵了,它会恢复它的原形,长出自己的肌肉和骨头;为自己的小夜曲找到意义之后,它的血液会一路欢唱着泵出。阿门。
谁会为我承当责任,洗去耻辱?用肥皂水洗,直到它排泄出来、在我脚边一片狼藉、让我迈步躲开?他会吗?会赎回我吗,好像赎回一张当票,它在市场上值不了几个钱,但对于找回真正的价值却是无价之宝?我还在乎什么呢,管他肤色如何,他和我妈妈有什么联系?我要是见了他,或者他留下的尸骨,我就光对他讲我那失去的部分,听他羞耻地哭泣。到那时我会作为交换,让他拥有我的,把他的拿来当成我自己的;那样的话我们两个就都自由了,胳膊纠缠在一起,都完整了。
他听说他父亲是谁、是怎样一个人时非常震惊,变得恍恍惚惚、失魂落魄的。他先是坐在草丛里用手指捻弄他妈妈的几件衣服,然后撕碎了它们,看着碎片纷纷撒落在草地上,也看见了自己头脑中的碎片在撒落。一盏盏小灯像虫子一样飞动,在他眼前嬉戏,那绝望的气息有股恶心的味道。是特鲁·贝尔帮他从草地上站起来,用肥皂给他洗净乱糟糟的头发,告诉他应该怎样做。
“去吧,”她说,“我来告诉你怎样找到他,或者他留下的尸骨。你找不找到他都没有关系;去了才是关键。”
于是他照她的吩咐打点了行装,把它们捆成一包,出发了。一路上,他为自己的模样如何、自己能进行怎样的自我保护着实担心了一番。除了行李和一副颚骨,他再没有什么了。可他是有备而来的,他准备好了来见见这个让他心烦意乱、伤了他胳膊的黑色的野蛮人。
不巧,他却遇见了、撞上了一个黑人野姑娘,她因为害怕而碰坏了自己的脑袋,现在躺在另一间屋子里,与此同时,一个黑孩子正在外面圈赶牲口。他原想拿她当自己的矛和盾,现在只好自己上阵了。用他自己那双黎明灰的眼睛去看那双鹿眼。这需要勇气,不过他是有勇气的。他有勇气去做马尔伯勒公爵夫人时时刻刻都在做的事:身为一个握有未来的可爱的花蕾,居然放弃这一命运而大胆地绽放,让那层层花瓣展开,露出中心那一簇死掉的雄蕊,给所有的人看。
我在想什么呢?我怎么能把他想象得那么糟?竟然没注意到那与他的皮肤颜色无关、与他皮肤下面搏动着的血液也无关的伤痛。那伤痛明明与另一些东西密切相关,它们渴望着真实,渴望着一种权利,不必靠一张假面具、一次咧嘴干笑、一个说话的姿态就能轻轻松松地待在这个地方的权利。我真是又粗心又愚蠢,等我(再一次)发现自己有多么不可靠,我简直是怒不可遏。就说戈尔登·格雷的那匹马吧,只需抽上一两鞭子,就全明白了,驮他走了一路。它走得很稳,从没有道路的山谷、从没有桥梁也没有渡船的小溪跋涉而过。眼睛直视着路的前方,不理会朝它的蹄子飞速冲来的小生命,将那宽大的胸脯向前挺着,迈着溜蹄步,以此来保持和积蓄更多的力量。它不知道它在往哪里走,对走的路也一无所知,但它却了解它的工作的性质。它的蹄子说,能走到哪儿,我们就到哪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