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犹太军营大街(第2/5页)

因此他把保姆当成找到新事业前的过渡工作。我喜欢阿默思,他有一种坦率大方的特质。尽管他热爱他的国家且愿意为其牺牲生命,但他对军队并无遐想。他公开承认他服役时奉命执行过一些违反人权的命令。他不否认曾迫害巴勒斯坦平民的基本隐私权,他半夜突袭民宅、恐吓孩童,然后把他们聚集起来盘问,而他的同事则负责搜寻“恐怖分子”。他确实偶尔会质疑自己的行为,但他没有胆量违背长官命令。国家使命的召唤终究还是比他内心对迫害巴勒斯坦人的质疑来得伟大。对他而言,国家使命才是他的优先考虑,尽管有道德上的顾虑,他依然相信这片土地是上帝赐予犹太人的。他很喜欢谈论在部队出任务的种种。他说入侵敌方领土时,比方说西岸地区的纳布卢斯,他绝对不会碰平民的财产。他说他视线所及有收音机、个人计算机、珠宝,但他和他的同事绝对不会下手。他还说某次长期围城任务中,他甚至跟某家人分享食物,尽管他们可能正是那行踪成谜的恐怖分子的父兄子弟。

然而,我从被围困的巴勒斯坦男女口中听过不同的故事。我不断听见他们抱怨军队不只会夺走易于携带的小型财物,甚至还会蓄意破坏,把东西扔得到处都是,摔破锅碗瓢盆,把院子里的蔬菜连根拔起。阿默思把自己形容为一个严守纪律的士兵,他说自己只会执行被交办的任务,而当中并不包括损毁嫌疑恐怖分子的家。他对我说,某回他奉命搜查一只五斗柜好找出能追查嫌疑犯下落的相关线索,当他搜查完毕,他动手折叠嫌疑犯的衣物,把文件和物品放回抽屉里,此举引来同事一阵讪笑。我喜欢把阿默思想象成捷克作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克的小说《好兵帅克历险记》里那个少根筋却正直的士兵。

会请阿默思帮忙带孩子有一部分原因是我想跟丈夫的亲戚保持往来。毕竟他们是我们在耶路撒冷唯一的亲人,有必要让孩子们与他们熟识。基兰很喜欢阿默思,因为他是个纸牌高手,他说他是在军队站夜哨时学会的。“得要有练瑜伽的那种自制能力才能在漫漫长夜里保持警戒,不过还好我身上有纸牌!”他说。

晚上有阿默思在房子里,我就能偶尔逃离这栋位于卡塔蒙区(Katamon)的跟犹太军营同一条街的房子。一九四八年第一次中东战争时,这里爆发过后来被称为“卡塔蒙之役”的激烈战事。巴勒斯坦斗士们以周遭民宅为基地(我们家可能也是其中之一),向犹太志愿军发动血腥反抗。以色列战胜不久后,此区街道全部改以犹太恐怖分子首领组织为名,这些组织战时蓄意破坏火车,在旅馆放炸弹(包括耶路撒冷最著名的大卫王饭店),并且杀害所有他们认为反对创建全世界第一个犹太国家的分子,当中包括联合国的和平调停者。

有了阿默思之后,我在孩子们的课后时间也能享有一些自由。我每周可以去一趟拉马拉找菲妲,她已不再两地通勤,因为她与塔玛闹翻了,虽然这很不幸,但本不可避免。如今她在她新男友马哈穆德家过夜,他在巴勒斯坦总统马哈茂德·阿巴斯政府任职。

由于我洞穴般的居所到了冬天是如此阴郁,菲妲也离开了耶路撒冷,里欧又因为忙乱的工作时常缺席,再加上我内心突然涌上一股令我心生倦怠的茫然,种种因素导致近来我对BBC特约采访的工作不若初时那般起劲儿。我觉得自己很可悲,我试图重振事业,但其实我的职业生涯早已被我撕裂成绝望的碎片。我一点都不开心。

因此,当某天晚上菲妲致电邀我去拉马拉最有名的餐厅之一—达尔娜共进晚餐时,我立刻抓住了这个可以逃离阴郁住所的机会。我在拉马拉感到格外自由,在那里我无须面对道德两难,无须反复思考自己是否做出了正确选择,更不必整天自问为何我仍住在耶路撒冷,守着一段虚幻的婚姻。既然它令我陷入如此可悲的忧郁,我何不直接打包走人呢?从我家开车走上短短二十分钟就能抵达检查哨,接着就能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光是开往拉马拉这趟车程本身就是一种独特而令人挫折的体验,得以见证以色列人与巴勒斯坦人之间有多么缺乏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