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发展出了新事物:政治。(第7/11页)

我告诉过她我为一本女性杂志工作。她听说过那名字,但是从来没读过。她不好奇。不,这么说不对:她大脑那架机器里有一个固定模板,任何东西只要超出这个模板,就无法接纳。于是,我会说,今天我去见了一个年轻的服装设计师,她做的衣服是给……但我几乎立刻就必须抛开整体,转向细节,因为我能从她的眼里看出她没听进去。“我看到一件漂亮的衣服,”我说,“蓝色的,上面有……”

安妮经常坐在三楼她的窗边,望着大街,等有趣的事发生。除了来去匆匆的家务女工、护理员、送餐员以外,家里只有她独自一人。而直到十年前,她还从来没有缺过伙伴,她说自己根本没单独一个人待过。但是现在的人都闷在屋里,看电视,而不像当初她和妹妹那样,在街上瞎逛、冒险。两个年轻靓丽的姑娘,将整个西区玩弄于股掌之上,她们利用它,也知道如何躲避危险。若是两个心里打着小算盘的推销员上前搭讪,她们也不拒绝,会跟着他们去罗曼诺大酒店,吃一餐真正讲究的美食,然后,指望她们该有所回报的时候,她们就说,若是不介意的话,我们去一下盥洗室,就一会儿——但是她们对进出的明路暗道了如指掌,于是直到现在这些推销员的情也还没还掉呢。或者别人要带她们去音乐厅或是剧院,她们也去,散场的时候就混入人群逃之夭夭,要么编个理由钻进警察局,再要么就是闪进地铁。因为她们是好女孩,她们真的是,安妮每隔一天就要向我申明一次。她生命中的那段时光,妹妹出嫁(她真蠢)前五年,两个年轻姑娘还不到二十岁,安妮还在做第一份工作,那些年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她现在坐在这里回忆它们——它们,还有那个咖啡馆。坐在窗前朝外望,这才是她想看到的,生气勃勃、脑袋灵光、闹闹嚷嚷的人群,若是街上还有推着手推车的卖货郎和顾客讨价还价,那自然是更好啦。但是没有,现如今没有这样的景象了。至于她在街上看到的那些年轻人,对他们她可没什么好话说。但其实这些年轻人便是早年的她和她的妹妹,十来个住在街角公寓里的男孩女孩,精力充沛,黑皮肤,棕皮肤,白皮肤,肆无忌惮,小偷小摸,有的时候在这条街上溜达,这是他们领土的一部分啊。但他们看到的是窗户后向外张望的一张张老脸,这些房子里住满了上年纪的人,这个区对于他们来说太沉闷乏味了,对于安妮来说也是这样。

安妮满腹牢骚,喋喋不休地抱怨,她太无聊了,日子真是枯燥乏味……

可怜的伊莉莎·贝茨的故事都发生在遥远的过去,那会儿她的丈夫、她的姐妹都还在世。

现在她孑然一身。她认为自己在哪里还有一个侄女,但是她把她的地址弄丢了。一个姐夫最近去世了。提到他,她叹气,愁苦。“知道吗,他是最后一个,最后一个。”她喃喃说道,然后努力挤出来一个微笑。

而她的“年轻”朋友,那个七十岁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在午餐中心认识的男人,移居苏格兰了。这让伊莉莎·贝茨大为震惊。经常有事情让她愤慨。认识伊莉莎·贝茨之前,我从来没有弄懂过这个词。听到什么让她震惊的消息——这是常有的事——她会十指张开,双手举到齐肩高,眼睛圆睁,大口抽气,喊道,啊,啊,啊!我怎么也想不到!

关于她失去的这个“年轻”朋友,她表示谴责,我哪会想到她是这样的人!

她这话的意思,信不信由你,是她怀疑那可怜的女人嫁给那个稀里糊涂、枯柴一根的老情郎,是为了床笫之欢。

楼上的安妮可不是这样的,她有的时候颇像《福尔赛世家》里那个精于世故、热爱生活的女人,艾琳被强奸时她奏着手摇风琴,咧嘴笑着,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得意[12]。我们的安妮创造了一个羞涩胆怯、优雅精致、坚忍自制的人格样式,以配合她认为自己在我们心中的那个形象,一切不快的事实在她面前都万万不可提及。比方说,她喜欢和我们说起,她父亲、母亲、丈夫经常挡住她,不让她看到街上被撞死的狗,亲戚去世的消息都瞒着她,甚至路上的送葬队伍也不让她看到,因为她是如此多愁善感,纤弱娇柔。(长不大的女儿,长不大的妻子!)哦,是的,安妮,伦敦西区漂亮的女土匪,同时也给自己打造了一种噘着小嘴、腼腆娇羞、一脸痴笑的风格,我觉得她那些情郎们看到的也是她的这一面。十有八九,那些加拿大飞行员,澳大利亚士兵,美国水手,两次大战时的战士们,还有那些推销员们,花花公子们,这些“带她出去”、给她买礼物的人,都从没见过这个得意洋洋、肆无忌惮、会占便宜的女人。如今她有时会忘了要面带假笑或者故作优雅,这个时候她就会眨眨眼,说,哦,我那会儿知道如何照顾自己,我知道门道,我不想给人的东西从来就没脱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