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第11/15页)

麦克诺蒂[3]?这不会是在说笑吧?不过在书的护封上面,雷布思了解到这个麦克诺蒂教授也是生于加拿大,然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不知道那个Q代表了什么。那一天剩下的时间他都坐在办公室里畅游在书海中,对丽莎·弗雷泽的文章极为关注(他读了两遍),麦克诺蒂的那本书他读的主要是讲“伤残模式”的章节。他喝了茶,喝了咖啡,还喝了两罐苏打橘子水,可是他嘴里总是有种酸酸的味道,并且他越读就会越开始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肮脏,在读过一个又一个骇人的故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因此而变得脏兮兮的。差一刻的时候他起身去洗手间,外间办公室里的人们已经不再干活了,可是雷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他的思绪还在别的地方。

弗莱特让雷布思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几乎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出现,到了六点的时候,弗莱特走进办公室。“喝一杯?”雷布思摇摇头,弗莱特坐在椅子边上,“怎么了?”

雷布思在那堆书上面挥了挥手,弗莱特看了看其中的一本。“哦,”他说,“我猜,这些不是床边读物吧?”

“不是,这些书很……邪恶。”

弗莱特点点头,“可是你有你独特的视角吧,嗯,约翰?不然那些犯罪分子就要逍遥法外了。如果这么可怕的话,我们都不敢直面真相,那么任何人都可以逃过谋杀的罪恶,比谋杀更加可怕。”

雷布思抬起眼睛看着他,“什么比谋杀更可怕?”

“很多啊。有人折磨然后强奸了一个只有六个月大的孩子,把整个过程录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和那些类似的罪恶的人们分享。这个可怕吗?”

雷布思的回答几乎听不见:“你在开玩笑。”可是他知道弗莱特说的是实话。

“就发生在三个月之前,”弗莱特说,“我们还没抓到那个混蛋,但是苏格兰场拿到了那个视频——而且不止一个。见没见识过沙利度胺色情电影?”雷布思疲惫地摇摇头。弗莱特脑袋低了下来,这样他们俩人的脑袋几乎碰在了一起。“别有同情心,约翰,”他静静地说,“同情心没法帮忙破案,现在你在伦敦,不是苏格兰高地。光天化日之下双层巴士上都是不安全的,更不要说入夜后一条拖船道了,根本没人会看见。伦敦赋予你一张厚脸皮,还有暂时性的失明症。可是你和我不能失明,不过咱俩倒可以暂时喝一杯,来吗?”

现在他起身准备走了,搓着双手,结束了他的讲演。雷布思点着头,慢慢起身。“不过就很快地喝一杯,”他说,“今晚我有个约会。”

去赴约的时候地铁里挤满了人,他看了看自己的表:晚上七点半。难道伦敦的拥堵永远都不会结束吗?整个车厢闻上去有种醋和盐的混合味道,车在飞速晃悠着前进,车厢里三个振耳欲聋的喇叭里还放着广播。雷布思周围的面孔在他看来一片空白。暂时性失明:弗莱特是对的。他们将外界拒之门外,因为承认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就是意识到单调乏味的存在,幽闭恐惧症的存在,以及随之而来的那种愤怒。雷布思感到很压抑,很疲惫。但是他也是游客啊,所以也是要感受一下伦敦的。这就是为什么他选择了坐地铁出行,而不是坐在狭小的出租车里。此外,已经有人提醒过他,伦敦的黑出租价格高得离奇,他已经在他的那本伦敦百事通手册上查过了,他要去的地方离地铁站并不远。

所以雷布思选择乘地铁出行,并且他试着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像一个外地人,不那么直勾勾地盯着卖艺人和乞丐们看,试着不要在地下铁通道的中间停下来去看那些广告海报。一个流浪汉在某一站挤了进来,门关上了,车子继续前行后这个流浪汉开始大声咆哮,可是其他的乘客却置若罔闻,他们成功地忽略了他的存在。下一站到了,他受了打击,没精打采地离开了车厢,走上站台。引擎开动起来,雷布思再次听见了他的声音从旁边那节车厢传了过来。真是一场令人惊叹的演出啊,令人惊叹的不是流浪汉,而是车上的乘客。他们关闭了自己的思想,拒绝参与到社会当中来。如果他们看见有人打架的话,是不是也会如此表现呢?或者是看见一个高大结实的小偷在偷游客的钱包时也这样熟视无睹吗?是的,恐怕是这样。这并非是一个非正即邪的地方: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可是这比其他任何事情都让雷布思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