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第9/13页)

他问:“你此前跑到池塘那里想干什么?”

“我当时使用草耙在池塘里进行打捞。我想也许凶器或其他物证会在池塘里。但是,我的上帝啊……”

“噢,得啦!我没时间听你没完没了地闲扯!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拐的左脚脚印。一只鼹鼠都能够追踪你的脚印,而脚印延伸到芦苇边就消失了。唉,如果是我的话,就根本不必像他们那样如一群水牛般地在池塘里打滚,而是立即到这里来,那么事情就会变得很简单。看门人带领那群人就是从这里走过的,尸体四周方圆六到八英尺的区域都遍布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与这些脚印并不相连,并且是同一双脚留下的脚印。”他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放大镜,在地上铺好防水油布,并趴在上面以便看得更清晰,接下来的话,与其说他是讲给我们听,还不如说他正在自言自语:“这些都是小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两次经过这里,其中的一次他在快速奔跑,因为脚印很深,而且几乎看不清脚后跟的痕迹。这足以证实他的供词是真话。他看到父亲躺在地上就迅速跑回来。那么这就是他父亲来回踱步时留下的脚印。那么,这又是什么呢?这就是小麦卡锡站着时枪托顶端留在地上的痕迹。那么,这个又是什么呢?哈哈!这又会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印迹呢?脚尖的!是脚尖的!并且是方头鞋尖,这并非普通靴子!这是走过来时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随后又是再次走来的脚印……当然这便是为取回大衣而留下的脚印。那么,这些脚印是从哪个地方延伸来的呢?”他来回寻找,有时脚印不见了,有时脚印又再次出现,一直追寻到树林边缘;跟踪到一棵大山毛榉树——那是周围最大的树之一——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向前追踪,一直走到那一边,然后再次趴到地上,并且发出了得意的叫喊。他在那儿趴了很长时间,不断翻动落叶与枯枝,将一个在我看来似乎是泥土的东西装进了一个信封里。他不仅用放大镜检查地面,而且还不断翻查树皮。苔藓旁有一块锯齿形的石头,对此他也进行了仔细检查,还将它收了起来。然后他沿一条小路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边,相关痕迹在那里消失了。

他说:“这是一件相当有趣的案件。”此时他才恢复常态,“我想右边的那所灰色房屋肯定是门房,我应当去那里和莫兰说句话,或许写个便笺给他。之后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可以先走到马车那儿,我随后就来。”

我们走到马车那里并等待了十分钟,随后我们坐马车返回罗斯,福尔摩斯随身带着从树林里捡到的那块石头。

他拿出那块石头告诉雷斯垂德:“你或许会对这个有兴趣。这便是凶手使用的凶器。”

“我看不到这块石头有什么标记。”

“确实没有标记。”

“那你怎么知道是这块石头呢?”

“石头压住的草还绿着。说明这石头放到那儿只有几天时间。找不出这石头从别处挪动的痕迹。这块石头的形状与死者伤痕正好吻合。此外现场没找到任何其他武器的痕迹。”

“那么凶手又是谁呢?”

“是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是左撇子,右腿有些瘸,穿一双后跟极高的猎靴与一件灰色外套,抽印度雪茄,并使用雪茄烟嘴,在他口袋里装有一把用来削鹅毛笔的小刀,刀刃已经钝了。此外还有几个迹象,不过以上这些估计已足以让我们找出凶手了。”

雷斯垂德笑了。他说,“我依然持怀疑态度。将理论说得头头是道并不难,但是与我们打交道的陪审团可是讲求事实与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回答:“我们当然有其他办法。你按你想的办法去做,我来按我想的办法去做好了。今天下午我将会很忙碌,很可能要乘晚班火车返回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