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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而,他们感到樱园先生当年谆谆教诲的诸神,在他们心中点燃火种的诸神,经年累月,面临着被贬黜的厄运。诸神被剥夺了地位,遭受疏远,被尽可能缩小。同时又担心被基督教诸国看成蒙昧的异教之国,因而越发淡化祭政一致的理想。这一系列行动,显然是使诸神沦落为无力的小神,犹如生长在边土河风中的芦芽尖上的蜉蝣一般苟延残喘。
刀剑和诸神面临共同命运。国土不再交给那些腰间掖着神州之光的好男儿守卫了。根据山县有朋的倡议组建的军队,并不能使旧氏族各得其所,也不是每个国民凭着自发的意志从事国防事业的军队;而是打破阶级,结合征兵制,脱离传统的西洋式职业化的军队。日本刀为西洋军刀所取代,而今已经失去灵魂,作为美术品和装饰品,遭到了被愚弄的命运。
这时期,加屋霁坚抛弃锦山祠官之职,向县令递交了转呈政府的长达数千言的《佩刀奏议书》。这是颂扬日本刀的千古名文,堪称大手笔,字字句句皆用心血铸成。
关于颁布禁刀令之奏议
草莽微贱臣霁坚,诚惶诚恐,昧死上书元老院诸公阁下:据本年三月太政官之第三十八号令,除大礼服及军人、警察、官吏等着成规服之外,禁遏带刀之令,奏议如左。此乃于我赫赫神武固有之国体,恐多有疏漏。窃出于忧国之至情,不忍只管畏慎沉默,既于四月二十一日就左之条件略作缕陈,并以本官兼补之名火速向解度熊本县令具情抗疏。然而竟以所陈之趣与既成法则相抵牾、地方县厅难以佥议为由,于六月七日将本书退还。嗟乎,鄙野小民不闲郁郁乎文明之礼法,其论述亦多所粗陋。且识得彼等对卑职多有不彻,而后须聊作讲究。而臣犬马之恋、蝼蚁之忠,弥益切迫,不能自已。谨敢论列录上如左。
上述文字充满无可遏抑的愤怒和忧闷,以及欲罢不已的“犬马之恋、蝼蚁之情”。
伏惟我神武之国,带刀剑事,乃绵邈神代固有之风仪,国本赖之以立,皇威赖之以辉、以慰祭神祇、以禳除妖邪、以勘定祸乱。然则大可以镇国家,小可以为护身之具。呜呼,尊神尚武之国体,须臾不可离者,其惟刀剑乎?况当此体现敬神爱国之朝旨、亦使人遵守之责任者,争可轻忽刀剑也?
霁坚博引旁征,证实了由记纪时代至现在之日本历史,如何重视刀剑以振作日本精神。并且阐明只有不分士农工商,一律佩带刀剑,才会符合尊崇神道的“先王之法”。
然近闻街谈巷议,禁刀令之下,出自陆军长官某公之奏议,其言曰:军队外有携兵器者,关系军队之权限非浅云云。臣反复熟考,知此言之谬决非长官之献策,而实为万万街巷谈说之虚言矣。陆军之长官乃皇家之爪牙,神国所依赖也,其恩威宽严,孰不使其具胆思服乎?况在兵籍者,皆公之羽翼枝叶也,然则神皇之民者,假令其苛戈提剑,充满天下,其实可强化陆军之兵权,助皇家之谋算,以备缓急实用,争有生妨碍政治之理乎?抑或细戈千足之国威,亦将自辉煌矣。(中略)
由是观之,神武国威之衰替,似未有较之此时更急需也。苟竭以心力欲报国家者,奈何徒尔游逸,而无方略献替之思念,碌碌费光阴耶?此非股肱爪牙之君子,当其焦心苦虑、真鞠躬尽瘁之秋乎?(中略)
此令与废藩置县之诏以昭大义、正名分,内以保安亿兆,外以对峙万国之朝廷谕旨多有乖离。将招来所谓‘国自毁而后人毁之;人自侮而后人侮之’之祸害,自今当倍骎骎而至也。
正如开头所言,此奏议被白白遭县令驳回之后,加屋于是补足文辞,修整建白之体裁,单身上京,将此件呈送元老院,并决意当场割腹。从而,主动参加神风连之举兵的心境更加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