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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喝了些威士忌。对我来说稍嫌甜了点,而且过于温和。不过下肚后,劲道倒也还差强人意。
我说:“就某些方面来说,我对理查德·范德普尔比对温迪了解得还要多。我访谈过的人里有一个跟我说,所有牧师的儿子都是疯子。我不知道这句话真实性有多少,不过我想他们大部分一定都没好日子过。理查德的父亲是那种烦忧易怒型的人物,严峻,冷漠,我很怀疑他是否懂得什么叫做父爱。理查德的母亲在他六岁的时候自杀。他没有兄弟姐妹,就这么个小孩和他父亲以及一个干瘪的老管家在坟墓样的牧师会馆里过活,这种成长过程让他对他父母产生非常矛盾的感情。他这种对上一代非常混杂的感情,跟温迪的情况倒是蛮类似的。所以他们才能那样互惠互助。”
“互惠互助!”
“对。”
“拜托你好吗,他可是杀了她!”
“他们的确配合得很好。她是那种他不需要提防的女人,而他是那种她不会误当做父亲的男人。他们共度的家居生活带给他们一种两人都没经历过的安定感觉,而且也没有性关系来破坏这种和谐。”
“他们没有上床?”
我摇摇头。“理查德是同性恋。至少在他搬去和你女儿同住前,他一直是以同性恋姿态出现。他不喜欢那种角色,很不自在。温迪给他机会脱离那种生活,他终于可以跟一个女人同住而不需要证明他的男子气概,因为她并不需要他当她的性伴侣。他自从碰上她以后,就不再去同性恋酒吧。我想她在那同时也改变了生活方式,不再约会。我没法证明,不过以前她一个星期总有几个晚上会外出与人共进晚餐,但我进她公寓看过,厨房储满各色食物,我想理查德大概每个晚上都为两人准备晚餐。我刚说过,我觉得温迪在想办法解决她的问题,照我看,他们两人是一起在想办法。也许到头来他们会上床,也许温迪会出去找个工作,不再以职业性的方式跟男人约会。我这只是在猜测而已,当然,不过我还想讲得更远一点。我想他们最终也许会决定结婚,一切或许会有个圆满的结局。”
“纯粹是假设。”
“我知道。”
“你说得好像他们在谈恋爱。”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谈恋爱,我只知道他们之间一定有爱。”
他拿起眼镜,戴上去又摘下来。我往杯里再倒些威士忌,啜一小口。他久久坐着不动,看着自己双手,偶尔抬眼瞄瞄立在他书桌上的两张照片。
终于他说:“那他为什么杀了她?”
“这问题我没法回答。他完全不记得杀了人,而且在他的记忆里,这整个过程又跟他母亲的死纠缠不清,混在一起。再说,这并不是你想追究的问题。”
“是吗?”
“当然。你想知道的是,你女儿的死你得负多少责任。”
他什么也没说。
“你最后一次见到你女儿时,发生了什么事?想跟我说吗?”
他不想,不是很想,他花了好几分钟才做完暖身。他模模糊糊讲到她是什么样的小孩,多么聪明活泼热情,还有他多爱她。
然后他说:“在她大概——实在记不太起来,不过我想她当时应该有八岁大,八岁或九岁。她喜欢坐在我怀里,搂我……搂我,吻我,而且她习惯扭来扭去,而——”
他得停下一会儿。我没说话。
“有一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不过有一天她坐在我怀里,而我——哦,老天。”
“慢慢来。”
“我兴奋起来,身体上的兴奋。”
“难免会。”
“是吗?”他的脸看起来像彩绘玻璃,“我实在——实在无法想象。我觉得自己好恶心,我爱她就像爱女儿一样,至少我是一直那么以为,等我发现我对她有性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