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奴鲁鲁(第2/11页)
我如此详论火奴鲁鲁的不协调之处,不过是因为在我看来,这能为我要讲述的故事提供一个出发点。这是一个有关原始迷信的故事,我很惊讶这类东西会在一个文明环境里留存下来,尽管这里也许算不上独具风尚,却也相当发达。我无法弄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会在这儿,比方说,在到处是电话、电车和报纸的地方发生,因为连想一想都觉得十分荒谬。带领我熟悉火奴鲁鲁的朋友身上也有着同样的不协调,从一开始我就感觉到这是此地最为显著的特征。
他是个美国人,名叫温特尔。我带着一封纽约的熟人写的介绍信来找他。温特尔岁数在四十到五十之间,头上黑发稀疏,鬓角已经花白。瘦削的脸上,五官轮廓清晰分明,两眼闪闪发亮,一副大大的角质眼镜显得他腼腆,看起来煞是有趣。他个子相当高,人也很纤瘦,出生在火奴鲁鲁,父亲拥有一家大商店,售卖针织品和时髦人士所需的各色用品,从网球拍到防水油布,一应俱全。这门生意很是兴旺,我自然理解温特尔的老爹见儿子不肯投身其中,宣布要当一名演员时是何等愤怒。我的这位朋友在舞台上度过了二十年,有时在纽约,更多的时间是在路上奔波。他的天资不高,但也不是傻瓜,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情愿回火奴鲁鲁卖吊袜带,也不去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跑龙套。他离开舞台后果然做起生意来。我想,在经历了多年的冒险生涯之后,他完全享受驾驶大轿车、住在靠近高尔夫球场的漂亮房子里的奢侈生活,我敢肯定,因为他多才多艺,操持生意来一定是得心应手。但他无法让自己完全跟艺术断绝联系,既然不能再演戏,那就开始作画。温特尔带我去画室看他的作品。这些画都很不错,不过跟我期待的有所不同。他只画静物,别无其他,画幅都很小,大概只有8英寸×10英寸。画得很精细,还进行了悉心修饰,显然他是个热衷于细节的人。那些水果静物让人联想到基尔兰达约[3]的画。没想到他竟有此等耐心,同时也不由被他娴熟的技巧所打动。我推想,他没能当成演员是因为他苦心求得的本事既不显著也不广博,难以受到观众的青睐。
温特尔以一城之主的口吻夹带着嘲讽向我展示这座城市,十分好笑。他打从心底认为没有哪座美国城市可以与之相比,但也很清楚自己的观点滑稽可笑。他驾车带我参观各类建筑,向我展示有钱人的房子,对我适当的赞美露出得意的神色。
“这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说,“盖房花了十万美元。斯塔布斯是我们这儿最为显赫的家族之一。老斯塔布斯是位传教士,七十多年前就来到了这里。”
他犹豫了一下,大圆眼镜后面那双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
“我们这儿所有显赫的家族都是传教士家族,”他说,“只有你的父亲或祖父使得异教徒们改变了信仰,你在火奴鲁鲁才会有地位。”
“真的吗?”
“你了解《圣经》吗?”
“相当了解。”我回答说。
“其中有一段说:父亲们吃了酸葡萄,孩子们的牙根就发酸。我觉得这话放在火奴鲁鲁就不一样了。父亲们给卡纳卡人带来了基督教,孩子们抢走了他的土地。”
“自助者得天助。”我喃喃地说。
“的确如此。这岛上的当地人信奉基督教那会儿,他们拿不出什么东西来献给上帝。‘君王把土地送给传教士以表尊重,而传教士们购置土地,就算在天上积攒财宝了。’[4]这自然是一笔很好的投资。一位传教士发现了这门生意——我觉得称它是生意算不得冒犯——从而变成了一位地产经纪人,不过这是个例外。大多数情况是由他们的儿子照料经营方面的事务。唉,谁要是有个五十年前来这儿传播信仰的父亲,那该多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