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成为律师(第4/7页)
在部门里,我很受年轻单身汉们的欢迎。我和检察长的这些部下交上了朋友,我还有2万美元的不义之财,于是慷慨地把钱挥霍在他们身上,请他们在高级饭店里吃大餐、乘船郊游、在豪华的夜总会里花天酒地。
我故意给他们一种自己来自纽约有钱人家的印象,但我不会直接说出来挑明。我住在一个豪华招摇的湖景公寓里,开着租来的捷豹,堆满高档衣服的衣柜都够得上一位英国公爵的。我每天穿不一样的衣服上班,一方面是让自己开心,但更主要的是,我有那么多行头似乎让里格比感到不爽。在我的印象中,他只有三套西装,而其中一套我敢肯定是他那南联邦上校的祖父传下来的。里格比为人也挺小气的。
如果说里格比对我的衣着打扮十分反感的话,其他人对此倒还挺赞赏。某天在法庭上,正在审理的案子稍微有所延迟。其间,法官在长椅上向前探出身子,对我说:“康拉德先生,你对本次出庭的法律程序可能没有技术上的贡献,但你的出席无疑为我们增添风采,先生。你是我们南方穿着最讲究的打杂工,律师,本庭对你表示称赞。”这是真心在表扬,我十分高兴,虽然里格比听了差点中风发作。
事实上,我对自己这个打杂的角色非常满意。我并不希望真的去受理什么案子。那样子太危险了,说不定我对法律一窍不通的事情就会暴露。而且大部分时间,我和里格比做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这种烦人的工作最好叫他一个人去处理。偶尔,他也会分我点好处,允许我写某项可有可无的土地纷争问题报告,或者对某个既定案子做公开论证,而我也的确喜欢做这些事情。我认为,总的来讲,自己没有给法律行业抹黑。里格比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律师,我坐在他后面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比我在法律书和考试中搜集到的知识可要多得多。
基本上,我这个职务就是一个避风港,一个不大容易被猎狗发现的藏身之处。如果你在搜寻一个罪犯,你是不大会想到在检察长手下的检察官中去找的,尤其当你要找的还是个十几岁大的中学辍学生。
我在检察长手下干了几个星期后,戴安娜被调派到了达拉斯。失去她,我只是稍微难过了一下。我很快就搭上了格洛丽亚,她是该州一名高官的女儿。格洛丽亚是个活泼漂亮、充满活力的姑娘,要说我们的关系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就是她不能完全算得上是贴身伴侣。但我开始明白,一个女人穿着衣服也能同样讨人喜欢。
格洛丽亚来自一个虔诚的卫理公会家庭,我经常陪她去她的教堂,同时也让她明白我是不会改变信仰的。这种尊重各个宗教派别的姿态获得了她父母的欣赏,而其实我自己也挺乐在其中。甚至,我还同该教堂年轻的牧师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他说服我参加教会的一些青少年项目活动。我积极地参与了本市贫民窟地区几个儿童乐园的建造,并且在管理其他一些青少年项目的几个委员会里工作。对于一个骗子来说,这是一种奇怪的消遣方式,但我丝毫不觉得这是伪善。我生平第一次无私地奉献自己,没有考虑任何回报,这真的让我感觉很好。
然而,一个罪犯在教会的葡萄园里辛勤耕作,无论他的劳动多么有价值,都不应该做得太过火。我接受了太多委员会的任命,于是葡萄开始变酸了。
就在这个特别的小组里,有一个正宗的哈佛大学毕业生。不仅如此,他还是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见到我,他高兴极了,简直是狂喜。之后我才对哈佛人有所了解。他们就像獾一样,团结在他们自己的洞穴里。一只孤独的獾一定会找到另一只獾,一个在陌生环境中的哈佛人也一定会找到另一个哈佛人。他们也一定会一起谈论哈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