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第7/69页)
“因此,凶杀案中的尸体会出现明显尸斑,是因为尸体体内的血液还在流动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就算脖子被砍断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不会喷出来吧?”
“不会,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血流量的多少还和尸体的摆放姿势有关。”
我点点头说:“这么说,那次事件中凶手是过了三十分钟后才动手切断死者脖子的,所以血才几乎没有流出来……嗯……但既然身体中的酶能阻碍血液凝固,那从被害者尸体里流出来的血难道永远都不会凝固吗?”
“不是那样的,血最终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长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的凝固速度一样。”
“八分钟,这么快?”
“是的,不需要太长时间。”
“水和血,哪个凝固得快?”
“哪个快?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那哪个干得快?”
“血更快。”洁回答道。
“血干得快?嗯,那么,干了的话,就不会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指的是沾染在布料这类材料上的血迹在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又沾到别的布料上,对吧?那只能用涂抹的方法了。”
“涂抹的方法?哦……”
“就像用红色蜡笔涂上去一样。”
“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我刚想起来的,是和四十五度射入角有关的事。如果是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穿透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是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骨头的话,应该会穿透。”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斜着射击,目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死者体内?”
洁又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他不是还在墙上留下了一颗子弹吗?就算穿透身体,子弹还是会嵌入地板啊。”
“对。”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一个线索吗?”
洁听了马上点头道:“螺丝当然是,那可是最重要的线索。”
“是最大的谜团也是最重要的线索,对吧?”
“完全正确。头部装着螺丝钉,躯干里装着螺母,然后做成把头部旋转着固定在躯体上的模样,这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也就是把头和身子连在一起……”
“为什么弄成那种模样才是他的目的?如果不把脖子切断,死者的脑袋原本不就牢牢地和身子连在一起吗?”我说。
“对,你说得没错,海因里希。”洁又想了想,然后说,“所以,其目的并不单单是把脑袋和头连在一起,而是使它们处于既连在一起,又可以随时断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并把它拧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图。可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是做给谁看的吗?可看到的人只有劳鲁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警察。”
“是啊。”
“如果是为了让警察看到,原因又是什么呢?为了陷害谁吗?罪名最后落在了芮娜丝身上。那么,在弗朗哥的脖子里装进螺丝,就是为了嫁祸于芮娜丝?”
“这么做无法嫁祸于人吧?”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厂或机械厂工作的话,那倒说得过去。”
“这么说,有其他人可以嫁祸吗?不不,嫁祸不了的,因为毫无意义。这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重体力劳动。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