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元白的新乐府(第2/4页)
(一)强调诗歌“感人心”的巨大力量:“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至贤圣,下至愚
……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与元九书》),也就是要求诗以感情为根,以语言为苗,以声调为花,以内容为果实,这样才能使贤圣愚人都受到感动。
(二)明确诗歌创作的正确目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上以纫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喻”(《策林》六十八)。即要求诗歌反映时事,为宣扬王者的教化,改变民间的风俗而作,起劝戒和讽喻统治者的作用,而不是仅仅为作文而作文。
(三)恢复古代采诗制:“选观风之使,建采诗之官,俾乎歌咏之声,讽刺之兴,日采于下,岁献于上也”(《策林》六十九)。
(四)艺术上要求主题鲜明,通俗易懂,朴素质直,便于歌唱:“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其辞质而径,其言直而切,其事核而实,其体顺而肆”(《新乐府序》)。
这些理论基本上本乎汉儒的诗教说。但把两晋以后偏重于颂美王政的观念放到了偏重讽刺时事,尤其是民生疾苦这一点上,并用于指导创作实践,这是古代诗歌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当然它们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企图以诗达到上下交和、缓和社会矛盾的目的,想得未免天真;其次,过于看重进谏这一狭义的政治目的,当生活体验不够时,难免写出一些图解抽象概念的诗来,义虽可取而味同嚼蜡,使诗歌变成了“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而且在形式上为乐府诗规定了一套程式,也不符合艺术表现的特殊规律。由于把诗歌的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定得过于狭窄,他们对前代诗人的评价也就有失公允,连李白、杜甫的诗也没有多少合乎标准,就未免过于褊狭了。
“新乐府”一名是白居易正式提出的,指的是一种用新题写时事的乐府式的诗,但以不入乐与否为衡量的标准。元白的新乐府讽喻诗在思想艺术上的成就首先应该充分肯定。它们广泛触及了中唐的各种社会政治问题,反映现实的深度和广度都是中唐前期的新题乐府所不能企及的。如揭露宫廷和各级官吏对人民的残酷剥削,有《卖炭翁》、《红线毯》、《重赋》、《缭绫》、《杜陵叟》等;反映战乱以及外患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有《新丰折臂翁》、《缚戎人》等;指斥统治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有《买花》、《歌舞》、《轻肥》等;反映广大人民困苦生活的有元稹的《田家词》、《织妇词》,白居易的《采地黄者》等;同情宫女的有《上阳白发人》等等。这些诗大都感受深刻,观点鲜明,言辞犀利,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作者那种古诤臣的大义凛然的精神。但其中也有一些颂美的诗篇,如《七德舞》、《法曲》、《二王后》、《牡丹芳》、《骊宫高》等,有的赞美时主忧农、不喜逸游,有的称颂祥瑞,叹息卿士不知君心,虽有寓刺规劝之意,体现了讽喻诗的美刺原则,却是为历代唐皇歌功颂德,难免有虚美之词。
白居易的新乐府词句流畅,有如自然的散文,又富诗歌之美。新乐府中好的作品大多浅显俚俗,有民歌特色,能用形象表示主题。如《卖炭翁》活画出一个“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肖像,又以“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几句,展现了几乎濒于生活绝境的老翁惟一的可怜愿望。最后揭示出一车炭被宫使尽数夺去的结果,便戛然而止。虽然未发议论,却余意无穷,令人自然悟出所谓“宫市”不过是奉旨掠夺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