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热疑案[66]《莫格街凶杀案》续篇(第15/20页)
“在我们进一步探讨之前,让我们考虑到鲁尔门附近树林里那个被认为的凶杀现场。那片树林虽说茂密,但却位于一条公路附近。树林里有三四块大石头,堆得像是一把有靠背和踏脚板的椅子。上边的一块石头上发现条白色裙子,另一块石头上有一块丝织围巾。在那儿还找到一柄女用阳伞、一双手套和一块手绢。手绢上绣着‘玛丽·罗热’的名字。周围的荆棘上发现有衣裙的碎片。地面被踏平,灌木枝被折断,一切都证明那儿曾有过一场搏斗。
“尽管林中这一发现博得了各家报纸的喝彩,尽管公众一致认为那就是真正的凶杀现场,但必须承认,我们仍有充分理由对此进行怀疑。说它是凶杀现场,我可以相信也可以怀疑,但我有怀疑的充分理由。如果像《商报》所暗示的那样,真正的凶杀现场就在圣安德烈街附近,再假若凶手仍然滞留在巴黎,那他们自然会因公众的注意找准了方向而感到惊恐;而在某种人的心中,很可能一下就会想到有必要设法转移公众的注意力。这样,在已经遭人怀疑的鲁尔门那片林中放上后来被发现的那些东西之念头就很有可能应运而生。虽然《太阳报》推测那些东西被遗留在那里已远远不止几天,但却没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其推测。与之相反,倒有不少间接证据能够证明,从那个不祥的星期天到孩子们发现它们的那个下午,那些东西不可能一连20天放在那里而不引起任何注意。《太阳报》鹦鹉学舌地说,‘由于雨水浸泡,那些东西全都生霉,而且被霉菌粘连在一起。有些东西的周围和上边都长出了野草。伞上的绸面质地结实,但其线头全都朽脆。上端折叠部分完全发霉腐烂,被人一撑开就撕破了。’按照‘有些东西的周围和上边都长出了野草’这种说法而论,《太阳报》所陈述的事实显然只能是根据那两个小男孩的话而确定的,因而只能是根据回忆而确定的,因为两个孩子在第三者见到那些东西之前就已经把它们移动并带回家里。但野草一天会长两三英寸,尤其在温暖而潮湿的日子(就像这桩凶杀发生前后的这些日子)。让一柄伞横放在一片新铺草皮的地上,它也会在一星期内被向上生长的草完全遮掩。至于说《太阳报》的撰稿人那么不厌其烦地强调,以至于在短短的一段文字中就3次提及的霉菌,难道他是真不知道这种霉菌的性质?难道他非得要别人来告诉他那种霉菌是许许多多种真菌当中的一种,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在24小时内生长并衰亡?
“这样我们一眼就看出,被该报得意扬扬地用来支撑那些物品在树林中‘至少已有三四个星期’这一说法的根据是多么荒唐可笑,压根儿不能被视为那件事的证据。从另一方面来看,很难相信那些物品能在那片树林里放上一个星期,从一个星期天放到下一个星期天。凡了解巴黎周围情况的人都知道,要寻一个清静地方有多不容易,除非他远离巴黎近郊。要在近郊的树林或树丛间找一块人迹罕至或是游人稀少的幽僻之处,这简直连想都不敢想。我们假设一个人,他打心眼儿里热爱大自然,但公务却使他不得不长期地承受这座大都市的尘嚣与火热,假设这么一个人甚至在不是星期日的一天,偷闲到环抱着我们的自然之美景中去了却他探幽寻静的一番心愿。他每走一步都会发现自然之魅力增添一分,但同时他也会发现这种魅力很快就被流氓地痞的喧嚣横行或恶棍无赖的聚众狂欢逐一驱散。他在密林中寻找清静的希望会化为泡影。那儿到处是藏污纳垢的阴暗角落,到处是被人亵渎的神庙圣殿。那名寻幽者会怀着厌恶的心情逃回污秽的巴黎,似乎巴黎因其污秽之和谐而不显得那么讨厌。可如果市郊连平时都这般不清静,那星期天就不知有多么热闹!尤其是现在,城里的那些流氓恶棍找不到活干,或是失去了通常胡作非为的机会,便纷纷去寻找城外的天地。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喜欢他们压根儿就看不上眼的乡村,而是以此来逃避社会的规范和习俗。他们并不希罕新鲜的空气和绿色的树林,他们贪图的只是在乡下可以恣意妄为。在乡下的路边客栈,或在密林的树荫下,除了自己那帮酒肉朋友外,不会有任何监视的目光。他们沉溺在疯狂而虚幻的寻欢作乐之中,沉溺在自由和朗姆酒混合的产物之中。当我重复上述物件放在巴黎郊外任何树林里从一个星期天到下一个星期天而不被人发现的情况只能被视为奇迹之时,我说的无非是任何头脑冷静的人都能看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