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热疑案[66]《莫格街凶杀案》续篇(第14/20页)

“不过你也许会说,并不存在我们假定的第二次私奔。当然不存在,可难道我们能说那个未实现的私奔计划也不存在?除了圣厄斯塔什,或许还有博韦,我们找不到一个公认的、公开的、体面的玛丽的追求者,没听到说起过别的什么人。那么,连玛丽的亲友(至少大多数亲友)都一无所知,玛丽在星期天上午前去相会的那个秘密情人会是谁呢?是谁那么值得玛丽信赖,以至于她毫不犹豫地陪他在鲁尔门偏僻的树林里一直待到天黑呢?我是问,那个至少玛丽的大多数亲友都一无所知的情人到底是谁?罗热太太在玛丽要出门的那天清晨说‘恐怕我再也见不到玛丽了’。这句古怪的预言又到底意味着什么?

“但即使我们不能设想罗热太太心里明白那个私奔计划,难道我们也不能假定至少那姑娘接受了那个计划吗?她离家时说是要去德罗梅街看她姑妈,并叫圣厄斯塔什天黑的时候去接她。这个事实乍眼一看与我的看法相矛盾,但让我们细细来看。我们已经知道,她的确会见了某位男友,和他一道过了河,并在下午3点钟那么晚的时候到达鲁尔门。可是在她答应陪伴那个人(无论她出于什么动机,也不管她母亲是否知晓)之时,她必然会想到她离家时所说的去向,必然会想到她的未婚夫圣厄斯塔什按时去德罗梅街接她而发现她不在时的惊讶和猜疑,更有甚者,当他带着这个令人惊恐的消息回到那个膳宿公寓时,他会意识到她已一整天不见踪影。我说她必然会想到这些事。她必然会预料到圣厄斯塔什的懊恼,预料到所有人的猜疑。她不可能想到回去承受那种猜疑。不过我们若是假定她并不打算再回家,那种猜疑对她来说也就无所谓了。

“我们可以这样来揣测她当时的心思,‘我要去会见某人并和他一道私奔,或是为了其他只有我才知道的目的。有必要防止受阻的可能,必须得有足够的时间让我们远走高飞。我要让人知道我将去德罗梅街姑妈家待一天。我要叫圣厄斯塔什天黑才来接我,这样我就能指望尽量延长离家的时间,而不致引起他们的怀疑或担心,而这比用其他方法争取到的时间都多。我叫圣厄斯塔什天黑来接我,那他绝不会不等到天黑;可要是我根本不叫他去接,那我逃离的时间反而会减少,因为他们会指望我更早回家,我的不归会更快地引起他们的焦虑。而要是我本来就打算回去,要是我本来只打算陪那个人逛一逛,那我就犯不着叫圣厄斯塔什去接我;因为他一去就必然会弄清我一直在骗他,而这个事实我本可以瞒他一辈子,只要我平日离家时不告诉他我的去向,只要我每天天黑之前就回家,只要这一次我是告诉他我是去德罗梅街姑妈家拜访。但是,既然我现在的打算是永不回家,或是几星期后才回家,或是隐匿相当一段时间后才回家,那我的当务之急就只是争取时间’。

“你从你的案情摘要中已经注意到,公众对这桩惨案最普遍的看法是,而且从一开始就是,那位姑娘成了一帮歹徒的牺牲品。而在某种情况下,对公众舆论不能充耳不闻。当这种舆论完全以一种自然而然的方式产生和表露时,我们应该将其视为与天才所特有的直觉相类似的感觉。我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都会依从公众舆论。但关键是这种舆论中不能有操纵的痕迹,这种舆论必须百分之百是公众自己的舆论;而这两者的区别往往极难看出,极难把握。就眼下事例而言,我觉得关于一伙歹徒这一‘公众舆论’似乎是由我摘抄的第三段报道所详述的那桩并发案件在推波助澜。玛丽尸体之发现使巴黎满城风雨,因为这姑娘既年轻漂亮又声名远扬。尸体被发现有遭强奸的痕迹,而且漂浮在塞纳河上。可这时人们得知,恰好在所推测的玛丽遇害的时间或几乎与此同时,一伙年轻的歹徒对另一名年轻姑娘施以了玛丽所遭受的那种暴行,尽管伤害程度没那么严重。一桩已知的暴行会影响公众对另一桩不明原因的暴行的看法,这有什么奇怪?公众的看法急需引导,而这桩已知的强奸案似乎非常及时地提供了这种指引!玛丽的尸体被发现漂在河上,而这桩已知的强奸案也发生在同一条河上。这两件事之间的联系是那么一目了然,以至于真正奇妙之处反倒不为公众所知所悟。可事实上,这桩已知是怎样发生的暴行恰好证明了另一桩几乎与它同时的暴行不是这样发生的。假设一帮歹徒正在某处干一桩闻所未闻的邪恶勾当之时,竟然有另一帮同样的歹徒在同一座城市,在同一个地方,在同样的情况下,以同样的手段和方式,在完全相同的时间内干着完全相同的罪恶勾当,那这简直是一个奇迹!然而,那个碰巧被人操纵了的公众舆论不是要我们相信这一连串奇迹般的巧合,那又是要我们相信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