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第8/30页)

从这样的角度来写旅行,本身就是一大创新。因为在当时,旅行家仍然是缩手缩脚的,写游记每每都落俗套,总是写大教堂如何如何宏伟啊,人站在它旁边显得多么多么渺小啊。斯特恩却毫不理会什么大教堂,在他看来,一个手提绿布口袋的乡村姑娘,或许比巴黎圣母院更值得注意;也就是说,他认为世上并没有什么永恒的价值尺度。一个少女,也许比一座大教堂更有意思;一只死驴子,也许比一个活着的哲学家更能给人以启迪。这完全是由各人自己的观点所决定的。而从斯特恩独特的观点看来,真正重要的总是些小事,而非什么大事。譬如,一个法国理发师说到假发扣子时,就比一个法国政治家发表演说时更多地显示出法国人的个性。所以,他说我觉得琐碎小事要比国家大事更能使我看出各民族的特性,至于那些各国领导人的所谓言论,就更加分文不值了,不过是些千篇一律的夸夸其谈。」

所以,一个人若想和斯特恩一样作一次「感伤的旅行」,若想看到生活的真相,大白天跑到大街上去是没有用的,而应该在黄昏时分走进那些幽深的小巷,到那里去观察一个个不被人注意的阴暗角落。他还必须掌握一套「速记符号」,以此把人们脸上转眼即逝的表情和无意间做出的种种举动都「翻译」成明明白白的语言。这种「翻译法」,斯特恩经过长期磨练,已非常精通。他说由于我习惯这样做了,所以我现在做起这件事来似乎是自动进行的。每当我走在伦敦街头,我就会一路走一路做着这种『翻译、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里,也一样,我有好多次只是站在一些上流人士的背后,只,听到他们说了三个字,就马上从中『翻译』出了二十段对话,然后我又把这些对话写在纸上,竟然准确无误。」

斯特恩就这样把我们的兴趣从外部世界转向了内心世界。他认为,旅行(人生就如一次旅行)是用不着看什么旅行指南的,只要问问我们自己的内心就行了——我们的内心会告诉我们,究竟是大教堂重要呢,还是死驴子和手提绿布口袋的乡村姑娘重要。真令人惊异,这种对个人内心感受的强调,这种对旅行指南之类的东西的鄙视态度,其实已颇具现代意味了。由于率先对无声的内心世界产生了兴趣,斯特恩在这方面可说是我们现代作家的先驱。换句话说,他和我们的关系,要比他的同时代大作家如理查生、菲尔丁等人和我们的关系密切得多。

不过,他和我们还是有所区别的。他虽然对人的内心生活很感兴趣,但比起那些被称为「静思派」的作家以及后来的心理小说家来,他毕竟还不那么专一,那么执着于心理。他虽然采用了一种随心所欲、迂回曲折的叙事方式,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还是讲述了一个故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按他的旅行顺序讲述的。

我们写小说固然也时常会旁涉其他事物,但若旁涉到像从加莱到莫丹这样的一段行程的话,大不了也就写上一两页;他却不然,对一路上看到的东西都要琢磨琢磨,就是对那条路也会感慨万千,大写特写。不过,他选择描写对象时虽然性之所至、不拘一格,描写本身却很逼真,尤其是写到对事物的瞬间印象时,即便是那些以写实见长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也未必能写得这样生动。他在《感伤的旅行》里不仅写出了一系列人物——如:修道士、贵妇人、卖馅饼的小军官、书店里的女孩子、穿新马裤的拉·弗洛尔,等等一还写出了一系列风物小景。尽管他的心灵飘忽不定,像蜻蜓点水似的忽上忽下,但不可否认,这只蜻蜓仍有自己的飞行路线,并非漫无目的地胡乱停落在哪朵花或者哪棵草上——它不是想给人以优美、和谐之感,就是想让人看到一种鲜明的对比。我们读这本书时,往往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冷静思考,一会儿热情满怀。往往在转眼之间,我们就从一种情绪转为另一种相反的情绪。由于毫不在乎一般叙事规则,而是轻巧灵活地自由抒写,斯特恩就像诗人一样奔放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