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第10/13页)

胡星斗说,宪政因其法治和程序,避免了暴民政治,所以对执政者是安全的;又因其驯服了权力,把政府关在笼子里,所以对公民也是安全的。也只有实行宪政,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道德文明,从根本上改变谎言和暴力的传统政治,避免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胡星斗提出,改革应该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人手,如成立违宪审查委员会、通过公开竞选产生人民代表、各级政务官由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等。

王占阳的普遍幸福主义和胡星斗的宪政社会主义,在中国无疑是一种创新,并具有浓厚的民主社会主义色彩。

谢韬事件

有了上述这些探索,《炎黄春秋》杂志2007年2月号发表了中国人民大学前副校长谢韬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与中国的前途》(第1—8页)。这篇文章首次明确公开提出民主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前途,在中国引发了爆炸性反响。

该文要旨如下。

一、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说,股份公司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的私有产业扬弃”。资本家成了企业股东之一,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是一场和平革命。《资本论》第三卷还说,股份公司是一个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不过这时它已经不是当作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共同生产者的共同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21谢韬认为,资本主义就这样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了。马克思心目中的曼彻斯特式的原始资本主义灭亡了,其后的资本主义,逐渐社会主义化。《资本论》第三卷是马克思、恩格斯皓首穷经研究资本主义几十年的最终结论,经恩格斯10年编辑修订,在恩格斯去世前一年——1894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成为民主社会主义者。

二、恩格斯晚年有反思,强调走合法斗争道路,通过选举取得成功。他在1895年3月撰写的《〈法长西阶级斗争〉导言》中说:“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1848年的斗争方法(指暴力夺取政权,谢韬注,下同)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过时了……利用选举权夺取我们所能夺得的一切阵地的榜样,到处都有人效法;无准备的攻击(暴力),到处都退居到次要地位。”22谢韬说,这是恩格斯去世前几个月发表的文章,是他最后的意见。这就告诉我们,通过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恩格斯晚年,成为民主社会主义者。

谢韬在文章中说:“在马克思恩格斯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承认1848年的错误以后,保留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平地长人社会主义,才是《资本论》的最高成果,才是马克思主义的主题,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这个正统叫做民主社会主义。”

谢韬认为,苏维埃采用暴力夺取政权,粉碎私有制,是错误的,是从左边修正了马克思主义。谢韬在这篇文章中说:“不是伯恩施坦(1850-1932)‘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理论,提出了和平过渡理论,伯恩施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继承和发挥了恩格斯对马克思和他共同创立的革命理论的反思和修正。倒是列宁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共同胜利的思想,提出了在落后的东方国家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布朗基(1805—1881)是19世纪法国秘密社团领导人,第一国际内的暴力革命派,巴黎公社的军事领袖。布朗基主义的要义是:坚信不管生产力发展处于什么水平,只凭革命暴力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