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第5/11页)

10号陪审员: 别扯什么所谓心理专家了。那就是个招摇撞骗的勾当!往人们脑子里灌输一些垃圾想法。听着,我给三个心理医生修过车。三个人都是神经病!

陪审团主席: 我想发表一些看法,您介意吗?

10号陪审员: 心理医生的证词根本就一钱不值。

8号陪审员: 你为什么不让人家说话呢?等他说完,你可以用五分钟时间发表一下心理学无用论。

陪审团主席: 我想说的是,心理医生判定这孩子具有强烈的杀人倾向。我是指,所谓的谋杀行为能力。心理医生说自己用了墨迹测验等各种测试,最终判定这小孩属于杀手人格。对不对?

12号陪审员: 核实一下。如果我没说错的话,这个属于偏执型倾向吧。

陪审团主席: 好的。无论如何,都是医生说的。反正我们不能忘记,现在讨论的这个小孩始终有杀人的想法。

12号陪审员: 那也是潜意识层面的。

陪审团主席: 其他人可没有。

11号陪审员: 请您原谅,在讨论……

10号陪审员: 请您原谅。你他妈这么礼貌做什么?

11号陪审员: 和你不礼貌的原因一样,这是我的教养。(他转向其他人) 在讨论谋杀倾向这类问题时,我们要记住,我们中间许多人都具有谋杀行为能力。但没人会这么做。我们都有自控能力,阻止这类行为发生。绝大多数心理测试可以归纳为一点:告诉我们某人有可能杀人。仅此而已。什么也说明不了。

4号陪审员: 那他们提交这些证词做什么?

11号陪审员: 他们当然有很多目的。这个案子里,可以强化控方想传递给大家的整体印象。如果我们十二人都去做同样的测试,没准儿也有一两人被发现有潜在的杀人欲望,而且确有可能付诸行动。说某人具有谋杀行为能力并不意味着他真会去杀人。

10号陪审员: 但是也有可能意味着,如果他们说这孩子有杀人的行为能力,他可能已经杀人了,不是吗?

8号陪审员: 你刚才不是说过,我引用一下啊,“心理医生的证词根本就一钱不值”。

10号陪审员: 小子,我告诉你……

(他走向8号陪审员。)

我要……

(他停住。8号陪审员没有正眼看他。10号陪审员气冲冲地走开了。)

6号陪审员: 几点了?

7号陪审员: 六点过五分。老兄,瞧这雨下的。

12号陪审员: 你的球赛泡汤了。

2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我能再看下那把刀吗?

(8号陪审员拿起桌上那把刀,递给2号陪审员,后者拿在手上端详。)

陪审团主席: 好啦,我们现在还是六票对六票。哪位能给点儿建设性意见?

12号陪审员: 我有,咱们去吃饭吧。

5号陪审员: 为什么不等到七点呢?再讨论一小时吧。

12号陪审员: 我没意见。

2号陪审员: 呃——我倒想说一个事,从我们陷入僵局,这个事就有点儿困扰我……嗯,就是死者的伤口及其成因,伤口角度向下,你们知道吧?

3号陪审员: 别告诉我你们又要来一次。法庭上已经翻来覆去讨论过了。

2号陪审员: 我知道,但我还是觉得不对劲儿。那孩子身高五尺七寸,他父亲六尺二寸高,他俩身高相差七寸。要往下刺穿一个比你高半尺者的胸膛,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3号陪审员 (走到2 号陪审员面前,指着刀): 给我吧。

(2号陪审员把刀递给3号陪审员。)

看好了,你们不再看一遍是不会满意的。现在我就给你们演示一下。有人配合一下吗?

(众人停顿片刻,都安坐不动,随后,8号陪审员起身走到3号陪审员身边。两人面对面站着。)

好。(对2号陪审员说) 现在看好了,我不会再演示第二次。(转向8 号陪审员,看了他一眼,然后往下蹲了些) 我比你矮六到七寸,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