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第18/20页)

陪审团主席: 我听到了。

(他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守卫进来。陪审团主席简要跟他说了情况。守卫退场,并把门带上。)

3号陪审员: 好吧,这是要干什么?这个屋里怎么就你一个什么都想看?

5号陪审员: 我也想看一下示意图。

3号陪审员: 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4号陪审员: 如果我们又开始为发现尸体的地点纠缠不休……

8号陪审员: 不会。没人想这么做。这位老人一只脚去年受伤了,我就想知道,一位跛脚老人,能不能在十五秒内,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口。

3号陪审员: 他说是二十秒。

8号陪审员: 他说的是十五秒。

3号陪审员: 明明是二十秒,你为什么要歪曲事实?

11号陪审员: 他说的是十五秒。

3号陪审员 :他怎么知道十五秒有多久?这种事你说了不算。

9号陪审员: 他说的是十五秒,而且非常肯定。

3号陪审员: 他就是个老头子。你们都看到了,他脑袋有一半时间都是糊涂的,他能肯定任何事情吗?

(守卫进屋,带来公寓的大幅示意图。公寓在电车轨道旁边。卧室正对着电车轨道。卧室后面沿着走道有一排房间。前厅画X处,就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最后面是从楼梯间进入公寓的入口,楼梯间标示着长长的楼梯。每个房间都做了标记,并注明长宽尺寸。陪审团主席接过示意图。守卫退场。)

12号陪审员: 我不清楚我们现在到底想证明什么。老头说他的确看到那孩子跑出去了。

8号陪审员: 好,我们来看看细节是否经得起推敲。他说,尸体倒地的同时,听到楼上有一直跑到门口的脚步声。接着听到门开了,传来下楼梯的声音。他发誓说整个过程绝对不超过十五秒。现在,假设凶手的确拔腿就跑……

12号陪审员: 也许他没有马上跑。

8号陪审员: 这是那个老人的说法。

7号陪审员: 你应该去大西洋城,参加那里的钻牛角尖大会。

6号陪审员: 听着,伙计,你为什么总这么自以为是?

7号陪审员: 朋友,一天拿三块钱报酬,就在这儿听他滔滔不绝了。

10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现在你要的东西在这了,这又能证明什么呢?

8号陪审员 (对陪审团主席): 可以看一下吗?(他接过示意图,在桌上摊开) 你们看,这里是案发现场,老人的家就在楼下,格局完全是一样的。这边是电车轨道,这是主卧、次卧、浴室、客厅、厨房,还有走道。这里是门,直通楼梯。当时,老人在这间屋子的床上。(他指了指主卧) 他说他起身穿过走道,来到门口,打开门,正好看到那孩子冲下楼梯。截至目前,我说得没错吧?

3号陪审员: 这话我都听了十九遍啦。

8号陪审员: 离他听到有人倒在地上的声音,相隔十五秒。

11号陪审员: 没错。

8号陪审员: 他的床靠着窗户。距离……(凑近示意图) 卧室门口十二英尺,走道有四十三英尺加六英寸那么长。当时,他下床后,得先走十二英尺,开卧室门,再走四十三英尺,开大门——这些都得在十五秒内完成。你们认为他能做到吗?

10号陪审员: 当然可以。

11号陪审员: 他走路很慢,需要人搀扶才能走到证人席。

3号陪审员: 这段路被你说得很长,其实并非如此。

9号陪审员: 对一个中过风的老人来说,这段路的确很远。

(8号陪审员起身挪动椅子,将椅子比作床。)

8号陪审员: 假设这是那位老人的床。

10号陪审员: 这会儿又要干吗呢?

8号陪审员: 我想试一试。看看他到底需要多长时间。

3号陪审员: 你说试试是什么意思?如果这很重要的话,那孩子的律师怎么没有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