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我的七个话剧(第2/4页)
听说戏剧中须有动作,我根本不懂动作是何物。我看过电影。恐怕那把瓶子砸在人家头上,或说着好好的话便忽然掏出手枪来,便是动作吧?好,赶到我要动作的时候,马上教剧中人掏手枪就是了!这就是《残雾》啊!
写完,我离开陪都六个月。临走的时候,我把剧稿交给了一位朋友,代为保有。当我又回到重庆的时节,它已被发表了,并且演出了,还有三百元的上演税在等着我。我管这点钱叫作“不义之财”,于是就拿它请了客,把剧团的全班人马请来,喝了一次酒:别人醉了与否,我不晓得,因为我自己已醉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我与戏剧界朋友有来往的开始。
剧本既能被演出,而且并没惨败,想必是于乱七八糟之中也多少有点好处。想来想去,想出两点来,以为敝帚千金的根据:(一)对话中有些地方颇具文艺性——不是板板的只支持故事的进行,而是时时露出一点机智来。(二)人物的性格相当的明显,因为我写过小说,对人物创造略知一二。
到今天,还有人劝我,把《残雾》好好的改正一遍,或者能成为一个相当好的剧本。可是我懒得动手,作品如出嫁的女儿,随它去吧。再说,原样不动,也许能保留着一点学习进程中的痕迹;到我八、九十岁的时节若再拿起它来,或者能引起我狂笑一番吧?
因为《戏雾》的演出,天真的马宗融兄封我为剧作家了。他一定教我给回教救国协会写一本宣传剧。我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因为自己知道《残雾》的未遭惨败完全是瞎猫碰着了死耗子。说来说去,情不可却,我就拉出宋之的兄来合作。我们俩就写了《国家至上》。在宣传剧中,这是一本成功的东西,它有人物,有情节,有效果,又简单易演。这出戏在重庆演过两次,在昆明、成都、大理、兰州、西安、桂林、香港,甚至于西康,也都上演过。在重庆上演,由张瑞芳女士担任女主角;回敬的朋友们看过戏之后,甚至把她唤作“我们的张瑞芳”了!
此剧的成功,当然应归功于宋之的兄,他有写剧的经验,我不过是个“小学生”。可是,我也很得意——不是欣喜剧本的成功,而是觉得抗战文艺能有这么一点成绩,的确可以堵住那些说文艺不应与抗战结合者的嘴,这真应浮之大白!去年,我到大理,一位八十多岁的回教老人,一定要看看《国家至上》的作者,而且求我给他写几个字,留作纪念。回汉一向隔膜,有了这么一出戏,就能发生这样的好感,谁说文艺不应当负起宣传的任务呢?
张自忠将军殉国后,军界的朋友托我写一本《张自忠》。这回,我卖了很大的力气,全体改正过五次。可是,并没能写好。我还是不大明白舞台那个神秘东西。尽管我口中说:“要想着舞台呀,要立体的去思想呀。”可是我的本事还是不够。我老是以小说的方法去述说,而舞台上需要的是“打架”。我能创造性格,而老忘了“打架”。我能把小的穿插写得很动人(还是写小说的办法),而主要的事体却未能整出整入的掀动,冲突。结果呢,小的波痕颇有动荡之致,而主潮倒不能惊心动魄的巨浪接天。
这本剧,改过五次,吴组缃兄给我看过五次。也许是他读了五次,与戏本有了感情吧,他说这是一本好戏。他还有一套议论:“政府所办的剧团,应当不考虑生意经,而去大胆的试演抗战戏。这并不是说,抗战戏就一定赔钱,不抗战戏就一定赚钱;而是说,抗战戏若赔了钱,那些主张宣传与文艺分家的人便振振有辞,特别有劲地来破坏抗战文艺,而剧团乃加倍小心,硬演《茶花女》,也不消精忠报国的英雄!”好,我就把他的话不参加意见放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