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续编(第21/40页)

不久我拟了一个把整个城市的路面都铺一遍的议案,并在州议会中提了出来。那是在我去英国之前(1757年),直到我离开后才通过,当时估定数额的方法有所改变,我认为那不太好。但是除了铺路以外,还有关于路灯的条款,这是很大的改进。是一位已故的普通百姓,约翰·克利夫顿先生,他在家门外放了一盏灯,给了人们用路灯照明这一想法的启示。有人认为路灯的提出者是我,但那的确属于那位先生。我仅仅按照他的例子,只是在灯的形状方面做了改进,改造后的灯与起初我在伦敦买的球状灯有所差别。伦敦提供的球状灯在以下方面不是很方便,空气不能从下面进去,因此烟不能很快出去,而仅仅在球状灯泡内旋转,很快就黏附在灯壁上,不久就会挡住灯泡发出的光。此外,假如每天都要把灯泡擦拭干净的话很麻烦,一不小心就会把它们碰碎,使得它们毫无用处。因此,我建议用四块平整的玻璃围在灯泡周围,上面带有长烟囱来排走烟雾,下面有缝隙可以让空气进入,填充排走的烟雾的空间。这样,灯就可以保持洁净了,不会像伦敦的灯泡在几个小时内就变得灰暗,而是一直保持明亮直到天明。即使一不小心擦坏也仅仅是一块玻璃,很容易修理好。

我有时就想,福克斯克花园里的球形灯能利用下面的小孔来保持干净,为何伦敦人不从中得到启发,也学着在他们的路灯灯泡下面造一些孔。他们确实这样做了,但是,他们路灯下面的孔是别有用途的,即用亚麻线穿过这些孔,这样就能很快把火焰引到灯芯。而另一用途,引进空气,似乎他们没有想到。因此,每当路灯亮起几个小时以后,灯光就变得暗淡起来,伦敦街道的照明情况就很糟糕了。

说起这些改进,我想起我在伦敦向福瑟吉尔博士(他是我认识的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也是公益事业的伟大推动者)提出的一个建议。我看到晴天人们从不打扫街道,尘土被带得到处都是。但是一下雨,尘土就变成了泥土,深深地陷在人行道上,除了穷人用扫帚开出的一条小道,根本就过不了。后来人们费力地把泥土收集起来扔进上头敞开的马车里,但是车子上下颠簸,道路两旁还是会撒上泥土,这让行人很是烦恼。人们不扫道路上的灰尘的原因是,扫起的灰尘会飞进商店和房屋内。

一个偶然事件使我知道,打扫街道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一日早晨,我在我位于克雷文街道的家门口,看见一位穷苦的妇女拿着一把白桦枝做的扫帚,在扫我门前的人行道。她看上去苍白虚弱,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我问她是谁雇用她去扫那里的,她说:“没人雇用我,但是我很穷,就去扫有教养的人家门前的地,希望他们能给我一点钱。”我请她把整条街都打扫干净,许诺然后我就会给她一先令。当时是九点,而十二点时她就来领这一先令了。看她开始时很缓慢,我很难想到她那么快就打扫好了。我叫我的仆人去检查扫得怎么样,他回来说整条街都扫得非常干净,所有尘土都放在中间的街沟当中,一下雨泥土就会被冲走,这样,人行道,甚至阴沟都会变得很干净。

这样我就明白了,既然如此虚弱的一位妇女能够在三个小时内扫完这么一条街,那么一个强壮的男子很可能只需要一半的时间。我在此要提出,在狭窄的街道上,如果只有街道中间一条排水沟,会比人行道旁一边一条更加方便,因为当整条街上面的雨水从两边向中间汇合时,水流的力度足够强,可把所有遇到的泥土都冲走。但是如果分成两条排水沟,水流的力度很弱,一条也清理不干净,只会使泥土遇到水后,在马车车轮和马蹄下飞溅到人行道上,使得人行道路面泥泞不堪,有时还会溅在行人的身上。我与那位善心的博士交流的提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