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冤家命定(第3/11页)

她接着说到贝尔森的情况。装在牲口车上幸免一死的人,起先住在荒地上的帐篷里。他们和衣睡在光秃秃的地上。好几天没有吃的和喝的,秋天的风雨刮破了他们的帐篷,他们就只好在风雨中露宿。最后搬到营房中去时,他们看到营地外小沟里堆满了尸体——那是由于伤寒和饥饿而在荒地上死去的人,到冬天来临时,还活着的人似乎不是有病,就是快疯了,那时,她眼看着姊姊慢慢地死去,自己也开始病倒了,玛戈死后,营房中照顾过她的是哪些妇女,她已记不得了,也不知她们的下落。

她在获救后,曾在医院里长期养病,康复后她没有照一家人本来约定的那样,一旦失散,就到瑞士某地去相会,这也并不是那么说不通的。一个身体虚弱的十六岁姑娘,没有钱,没有签证——更没有希望——只是为了到达目的地以后,弄清楚自己就像原来所担心的那样孤苦伶仃,一无所有,她会去做这样的长途跋涉吗?

不,不,说不通的是:她没有打电话给《时代》杂志,告诉他们,“我就是写日记的人——请代我寻找奥托·弗兰克!”她只在笔记本中记下了那一期杂志封面的日期,补了牙以后,就带着教科书到图书馆去了。说不通的是——不可解释、不可辩解,使她良心仍感内疚的是——她一如既往那样镇静、仔细,查阅了《纽约时报索引》和《期刊文献读者指南》,找“弗兰克,安妮”和“弗兰克,奥托”以及“Het Achterhui”条目,查不到以后,又到图书馆最底层的书库中去找过期的报刊。她在吃晚饭以前剩下的时间里,坐在那里反复阅读《时代》杂志的文章,一直到能背出为止。她细细观看她父亲的相片。如今年已六十。起作用的就是这句话——使她又一次成了那个在阁楼中为他剪发的女儿,在那里跟他学习功课的女儿,一听到盟军轰炸机飞过阿姆斯特丹上空就会跑到他床边,钻进他的被窝,抱紧他的女儿:突然之间,她成了那个失去了的一切已由他来代替的女儿。她哭了很久很久。但等到她到宿舍去吃晚饭时,她装作没有什么灾难再次降临到奥托·弗兰克的安妮的头上的样子。

但是这也不奇怪,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决心不谈她的苦难经历。作为一个独立生活的年轻姑娘,决心是她的优点。要不然她怎么能独立生活下来?她在英国的第一个寄父是丹尼尔大叔,她有许多原因无法忍受他,但千条万条,其中主要一条就是,每逢有人进了他家的门,他迟早总要开始介绍艾米在战时的种种遭遇。还有伦敦北面那所学校的年轻教师吉丁斯小姐,她在上历史课时总是要对这个犹太小孤女投以柔情的眼光。一天放学后,吉丁斯小姐带她到本地一家茶室吃柠檬冻蛋糕,向她问集中营的情况。艾米觉得不得不答复,因此当她证实了吉丁斯小姐以前听到过而总是不能完全相信的故事时,吉丁斯小姐热泪就要夺眶而出。“可怕,”吉丁斯小姐说,“真可怕。”吉丁斯小姐像她自己历史课上的一个学生那样,徒劳无益地努力要想了解过去,这时艾米却一声不响地喝她的茶,吃她的美味可口的蛋糕。“为什么,”伤心的教师终于问,“几百年来大家都憎嫌你们犹太人?”艾米霍地站了起来。她吃了一惊。“别问我!”女孩说——“去问憎嫌我们的那些疯子!”从此以后,她就不再同吉丁斯小姐交朋友了——也不同任何向她提出他们根本无法理解的问题的人交朋友了。

她到英国几个月以后,就下定决心,要是她再从丹尼尔大叔嘴里听到一声哭丧的“贝尔森”,她就逃到南安普顿去,上一艘美国轮船,偷渡到美国去。她对纯种英国教员在学校里对她表示的啧啧同情也感到厌烦。有一天星期六,她在烫一件衬衫的时候,就拿起熨斗烙了胳膊。邻居们听到她的尖叫纷纷跑来,把她送到了医院急诊室。等到绷带解下来时,胳膊上原来烙的集中营囚犯号码已成了半个鸡蛋大小的一块紫色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