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师(第18/25页)

“你不怎么喜欢他。”

“我不是搞这一行当的。‘喜欢人’常常也不过是一种骗人的行当。但是你对他写的书评价很高,这是对的。也许不合我的胃口,这种种面对面的虚荣。但是他写作的时候,并不仅仅是一匹慧骃(23)拍打马蹄来显示他的优越。而是像约翰逊博士(24)吃鸦片——他的一生的病使阿勃拉伐纳尔飞翔。说实话,我钦佩这个人。我钦佩他坚强的神经系统。我钦佩他对第一排座位的热衷。美丽的妻子,美丽的情妇,赡养费高得像国债,北极探险,前线报道,与名人为友,与名人为敌,精神崩溃,公开讲学,每隔三年出一本五百页厚的小说,而且就像你说的,仍有时间和精力来用于自我陶醉。他小说中的彪形大汉必须那么魁梧,才能使他有什么东西可以考虑考虑来与自己竞争。喜欢他?不。但是印象深刻,是的。绝对的。在自我领域里,那可不是去野餐。我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睡觉,不知道他究竟睡不睡觉,除了他与我一起喝那杯酒时的几分钟以外。”

屋子外面,像个默片摄影棚,他们把床垫里的棉花喂到一只鼓风机里去,人工制造出一场大雪来。大片的雪花飘过玻璃窗,我甚至能听到雪片撞击玻璃的声音——还有什么人在厨房忙忙碌碌的声音——我记起了洛诺夫的妻子要求把她遗弃,心里就想,要是在一个阳光和煦的春日,这个请求会不会这么彻底。“我想我该去叫出租汽车了,”我指一指手表,“还赶得上末班公共汽车回去。”

当然,我想的是永远留下不走。不错,霍普在饭桌上大发作时,我一时的确想过回到夸赛自己的小屋里去;但是现在,这场危机似乎已自行解决了,这只增加了我对洛诺夫的敬畏,特别是因为他毫不脸红地称为我自己的那种勇气的东西。要是贝齐发作的时候我能想到采取他的态度那就好了;我应该闭上嘴巴,等她骂够了我,然后打扫掉破杯子,坐下来读另外一本书!为什么我不那样做呢?因为我才二十三,他已五十六?还是因为我有罪,他清白?是的,他的权威,还有家庭生活中的理智和秩序的迅速恢复,很可能是由于这一点。“要了她!这是唯一合情合理的事情!”霍普这么叫道,而洛诺夫的轻易胜利似乎是在于他从来没有想要胜利。

我因为艾米·贝莱特而不愿叫出租汽车,我有点发疯地在希望,她与大学图书馆主任吃完饭回来后,会表示愿意冒风雪开车送我上汽车站。早先洛诺夫在斟白兰地酒时——他全神贯注,像个在洛斯阿拉莫斯(25)用可裂变的五分之一加仑瓶训练出来的酒吧侍者一样——我问过她上哪儿去了。我没有勇气问她的难民身份。但是在饭桌上他说过她是以难民身份到阿西纳学院来的,使我想起了我们幼时住在新泽西州吃饭时常常听到的“欧洲挨饿的儿童”。如果艾米是其中之一,那么我在她身上看到的发育不全的现象就不言自明了,尽管她的成熟是很显眼的,她的美貌有些冷厉。我心里在想,这个有个怪名字贝莱特的黑发难民姑娘很可能是犹太人,在欧洲所遭到的苦难要比挨饿苦得多。

“是的,”洛诺夫说,“你最好叫一辆出租汽车。”

我不是很痛快地站起来准备走。

“要不然,你要是愿意,”他说,“你可以在这里过夜,睡在书房里。”

“不了,我想我真的该走了,”我一边说,一边诅咒自己所受的教养,因为它叫我不要贪吃第二次添菜。要是我是穷人家出身就好了!只是,要是穷人家出身,我,怎么有可能到这里来呢?

“悉听尊便,”洛诺夫对我说。

“我不愿给你太太添麻烦。”

“你一定要走比你留下来更会使她不安。她可能认为全是她的缘故。她一定会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