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亡(第18/23页)
下面所写的有助于阐明我这里所做的思考。构成我们自在本质的意欲,其本质是单纯的;它就只是意欲着,而不会认知。相比之下,认知的主体却是次要的,是从意欲客体化中产生的现象,是神经系统中感受能力的统一点——这就好比脑髓各个部分活动的射线都交汇在一起的焦点。因此,认知的主体肯定是随着这脑髓的消亡而消亡。在对自身的意识里,作为唯一有认识能力的认知主体,面对意欲就恰似一个置身局外的旁观者;虽然认知主体出自意欲,但认知主体所了解的意欲却像是某一有别于认知主体、某一陌生的东西,因此认知主体只是从经验,从时间上,通过点滴积累和通过意欲连串的刺激、兴奋和作出的行为来认识意欲;对于意欲所作出的决定,认知主体也只有后验地、且经常是相当间接地了解到。由此解释了为何我们自身的本质对于我们,亦即对于我们的智力,是一个不解之谜;为何个人会把自己视为新的诞生和终将消逝,尽管个人的自在本质是一种没有时间性的,因而是永恒的东西。正如意欲并不会认知,反过来,智力或者说认知主体也唯独只是发挥认知作用,而不能进行意欲活动。这一点甚至可以通过在《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二篇已提到过的下面这一身体事实反映出来:据比夏所言,各种不同的情绪都会直接影响身体的各个部分,并扰乱它们的功能——除了脑髓之外,因为脑髓顶多只是间接受到那些情绪扰乱的影响,亦即只受到这些情绪扰乱所遗留的后果的影响(比夏,《生命与死亡》)。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认知的主体,就其本身和作为这一身份而言,并没有对什么感到切身的关注。其实所有一切的存在抑或非存在,甚至认知主体自身的存在,对于认知的主体也是无所谓的。那为何偏偏这对任何一切都没有切身利益和兴趣的东西,却要成为不朽?这一认知的主体随着意欲在时间上的现象——亦即个体——的终结而终结,一如其随着这个体的出现而出现。认知的主体就是灯笼:用完以后就会熄灭。智力跟唯独存在于智力的直观世界一样,只是现象而已:但这两者的终结都不会影响到那实质性的东西,而智力和这一直观世界就只是这一实质性的东西的现象而已。智力是脑髓神经功能所发挥的功能,而脑髓神经系统则和身体的其余部分一样是意欲的客体化。因此,智力依赖机体肉体的生命,而机体本身却依赖意欲。这一身体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可被视为连接意欲和智力的中介环节,虽然,真正说来,这一身体只是意欲本身在智力直观之下在空间的呈现。死亡和诞生是意欲不断对其意识的翻新,而意欲本身既没有尽头也没有开始。意欲就好比是存在的物质材料(这些物质材料的每一项翻新却都带来了否定生存意欲的可能性)。意识是认知主体(或者说脑髓)的生命,死亡则是意识的终结。因此,意识是有尽的,永远都是新的,每次都重新开始。只有意欲才是恒久的;也唯独只有意欲适合恒久,因为这意欲就是生存意欲。对于认知主体自身来说,所有一切都是无所谓的。在“我”里面,意欲和认知主体却结合在一起。在每一动物里,意欲获得了智力——这智力是帮助意欲追寻自己目标的亮光。顺便说上一句,对死亡的恐惧也部分是由于个体意欲不情愿与它的智力、与它的向导和卫兵相分离——这一智力是在自然进程中分配给这个体意欲的,而没有了这智力的帮助,个体意欲知道自己将是盲目和无助的。
最后,与这一分析相吻合的还有那每天都会有的道德体验——这一道德体验告诉我们:唯独意欲才是真实的,而意欲的对象物——因为这是以认知为条件——则只是现象、只是泡沫和烟幕而已,就像摩菲斯特在奥尔巴哈的地窖中所敬的酒;也就是说,在享受完每次感官的乐趣以后。我们也可以说:“怎么这就像喝酒一个样。”(《浮士德》1,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