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阿尚博堡,拉密堡(第16/17页)

由于欧洲人一意压低当地产品的市价,当地人也可以便宜地买到食品。主要食物黍每公斤0.05法郎,每百升4法郎,大大低于实际价值。生产者受到损害,但本地消费者却从欧洲人强加的定价中获益。欧洲人想要的就是省钱地生活,这种意愿不讲任何道理和公平。

1925年底,一个新因素的出现使问题复杂化:黍到处都歉收,许多地区颗粒无收。十二月,几吨运到拉密堡市场上的黍,按照政府命令,要以比临近的喀麦隆市场低很多的价格出售,拉密堡于是出现一粒黍都买不到的局面。直到正式宣布彻底自由买卖,黍才在拉密堡市场上重新出现。每个市场上投放的数量都能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但价格很快涨了上去,一连数月保持每公斤1.5法郎。当地人的生活指数陡然从1升至20,甚至更高。这之前,供给拉密堡的欧洲人的产品价格已经略有提高,而在丛林里,却仍保持1918年的价格。在拉密堡,黍涨价后,一只鸡0.75到1法郎,肉店的肉每公斤1法郎,一个鸡蛋0.10法郎。生活费用和1918年相比,对于欧洲人平均上涨了150%,而对于土著,用货币计算,黍的消费翻了二十倍,而进口产品则涨了1500%。换句话说,1918年,只要三只鸡就能买二十公斤黍,或一码多粗布;而1926年初,要卖三四只鸡才能得到两公斤黍,十只鸡才能买一码粗布。例子不胜枚举,结果将会完全一样,无懈可击。

德·科佩总督的到来可以说阻止了一场灾难,因为之前当地政府有个既简单又实施不了的想法:对黍征税。当时,如果采取了这个措施,黍就会从所有市场上消失;如果村子里还有储备,就得要手持武器去征收了。但由于村里没有储备,这样一项旨在获得实际收效的措施就将毫无效果,而且,还带来不利方面,就是中间商不愿到喀麦隆和尼日利亚去进货。要知道自由交易激发很多人经商,可以这么说,多亏那些中间商,饥荒没有在拉密堡地区肆虐。他们以五法郎银币购买黍,同时考虑到当地银价的波动性(二十到三十法郎纸币值一银币),黍大约是以每公斤1法郎纸币卖给他们的。这个价格之外,要加上船、牛、人的运输费,还有途中产生的开支,拉密堡市场上每公斤1.50法郎的价格并不过分。

当地产品面向欧洲人涨价已成定局,不是德·科佩,换了谁要想反对都必然有失公正。应该指出的是土著一般并未滥用给他们的自由。1926年十二月,拉密堡每公斤牛羊肉卖2法郎,一个鸡蛋0.25法郎,一只鸡2.50至4法郎,黄油和花生油每升5到6法郎,奶每升0.50法郎。和1918年相比,所有产品物价平均增长百分之六七百。如果考虑到1918年,价格由政府制定,生产者没有发言权,在官方价格与产品的市场售价之间存在相当差异,这一增长就很正常。

贸易自由带来的生活费用的上涨引起可谓普遍的不满,不满的另一原因则是工资待遇没有以同样比例提高。事实不错,但(除了政府为了竞选目的而优待的公务员,比如小学教师)同样的不平等在法国也存在。殖民地单身一级行政官员,1917年在巴黎领八千法郎薪金,今天领两万四千六百法郎。只要这个制度给他的办事人员报酬低——而且永远都将如此,因为人实在太多——这些人一旦有可能,就会忍不住对土著不够慷慨。

支持乍得自由贸易还能提出的一点,就是在我们的所有殖民地,这一自由取代了欧洲人一开始想付多少就付多少的自由。别的地方是逐步实施的;在乍得,情况所迫,收成不好,必须让土著搞到收入可以购买昂贵起来的黍,不得不有些粗暴行事。必须这样做,而且这样也很好,人们会很快习惯新体制,批评它的理由只能是个人利益,丝毫没有最基本的公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