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第4/25页)

“别管他了。”安东开口,语气弱弱的,我的心因为他的话慢了半拍,“西蒙,我们走吧。”

我感觉时间是利器,漫长的等待让人变得软弱。随着时间的流逝,好像他们手上拿着的刀也不算什么了。

“都是小事。”我看着刀,说道。

“什么?”

“随着时间流逝,世界上我们所在乎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电脑、手机、刀、灵魂。”

“闭嘴!给老子闭嘴!”

“苹果公司过去是个巨头,现在你也看到了,也不过逐渐流于平庸。”

“你在说什么啊?闭上你的嘴!”

“你杀过人吗?”

“手机、钱包!不然我割破你的喉咙!”

我真诚地看着他:“我杀过。那种感觉非常糟糕,你不会想体会的。当你杀死一个人,他的死好像会影响你,让你变成一具行尸走肉,简直让人发疯。从此你就背负着这种感觉,再也无法摆脱。”

“闭嘴!”

我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一场世纪的角力。

亚伯拉罕又开始叫,叫声越来越响了。

“它有狼的血统,保护欲很强。如果你杀了我,最好能确定你们能治得住它。”

那个男孩被我吓住了,他的刀开始颤抖。他不知所措,不自觉地把刀移开了一点。

“妈的!”他说完之后,就扭头快步走掉了,其他几个男孩跟着他。安东偷偷回眼看我,我报之以微笑,这让他更迷惑了。我想他是在好奇,我是如何在被别人抵着喉咙的情况下还能全身而退的。

[哈克尼区,伦敦旁,1599年]

她俩并不住在鲍尔城,而是在更远的地方,哈克尼区里面,水井巷的一间小房子。那时候的哈克尼区,有一大片草莓地和很多果园。比起伦敦其他几个地方,这里的空气更加清新自然,不过和萨福克郡那种彻头彻尾的乡下也并不相同。原来,这里有一个剧院。不过露丝告诉我,在我来的前几个月就被拆掉了。当时英国最佳演员伯比奇还在这里表演过。

不知道是不是这里有过剧院的缘故,哈克尼区比爱德华石头镇更加开放和包容,这里不排斥外来者;除了一个叫亚当太太的老女人,她每次经过别人的时候都大喊着“傻子”或者“下地狱去吧”,还对别人吐口水。不过别人对她更多的也只是嘲笑。他们不惧怕也不厌恶外来者,而是以一个非常平等和普通的态度看待外乡人。

“她还朝我的苹果上吐口水,当时格瑞丝简直气得半死。”露丝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的时候,对我介绍。

她们的屋子是用木头和石灰盖的,旁边有一堵低矮的石墙,这堵墙的名字倒是挺有志气,叫作石头长城。旁边的马厩,大概是叫“动物庄园”吧,我猜。

旁边还有一个谷仓,在果园旁边,被树木掩映着。更远些是一个用石头垒起来的水井。在21世纪,这番风景几乎可以算是田园风光,不过当时的我觉得还是很现代很先进的。

露丝和格瑞丝帮当地的一个果农卖时令水果,李子、樱桃、苹果、蓝莓等。赚来的钱要给夏普先生很大一部分,毕竟他是水果的供应商。据她们说,他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她们住的房子比我以前看到的屋子有更多的窗户,不仅跟我在法国看到的房子大相径庭,跟我在爱德华石头镇见过的屋子也有很大区别。

露丝板着脸,努力装作成熟地问我:“你叫什么?”

“汤姆。”我老实答道,然后又突然担心说真话会给我带来危险,于是我话到嘴边,转了个调,撒了个小谎,“汤姆·史密斯。”

“好,汤姆·史密斯,你多大了呢?”

我得小心给出这个答案。如果我说自己已经18岁了,估计她不会相信。但是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又太危险了。我估摸着她应该觉得我十三四岁,于是先开口反问:“你多大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