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4/6页)
一看到妈妈,我立马把格雷丝忘得一干二净。但愿我能够描述得更清楚——我从没见过妈妈坐得这么笔直,神情却又这么恍惚。她面向后院,坐在走廊外的一把铝质折叠椅上,手里拿着个浅浅的碟子,上面放着杯她常喝的咖啡。那天早晨妈妈还没涂口红,所以咖啡杯边缘没有口红印,或许她晚一点才会涂口红吧。但她是为了谁装扮自己呢?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为爸爸?还是为我们?
“假日”坐在喂小鸟的水盆旁快乐地喘着气,它专注地看着妈妈,没有注意到我。妈妈直视前方,目光似乎延伸到了无穷的远方。在那一刻,她不像我的妈妈,而像一个和我完全不相干的人。我从未见过妈妈脸上呈现出这样的神情,她脸上的肌肤白皙,没有化妆依然柔嫩水润,睫毛与双眼完美地融为一体。妈妈在酒柜里藏了一些裹着巧克力的樱桃,这是她的私家珍藏,爸爸想吃的时候,总是缠着妈妈,叫她“海眼姑娘”。此时我终于知道爸爸为什么这样叫妈妈,我本来以为是因为妈妈的眼睛是蓝色的,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妈妈的眼神深邃,有如神秘莫测的大海,让我看了都有点害怕。我灵机一动,没有多想什么,只是凭直觉想这么做:我要趁着“假日”还没有看到我、闻到我的气味,趁着草地还笼罩在湿漉漉的薄雾之中,趁着清晨小草上的露珠尚未蒸发,趁着妈妈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时候,赶快拿起我的新相机,捕捉这一刻。
等到柯达公司把照片装在一个厚重的大信封里寄回来,我一眼就看出这张照片与众不同。只有在这张照片里,妈妈才是阿比盖尔。我拍照的那一刻,她全然不知。随着我“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她又变回三个孩子的妈妈、快乐小狗的主人、好好先生的太太、莳花弄草的女主人和笑容满面的邻居。妈妈的眼睛有如汪洋,里面埋藏着说不尽的失落,我以为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了解她,但我只有在那一天才想到这个问题。我在世时就看到过这么一次,之后也就轻而易举地忘了妈妈内心深处的阿比盖尔。我只迷恋我所熟悉的妈妈,渴望永远在她的呵护之下。
我正在天堂的露台上想着那张照片,想着妈妈,却看见琳茜在半夜里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穿过了走廊。我像电影里探头探脑的小偷一样看着她,知道她想去我的房间,也知道她毫不费力就能打开我的房门,但她打算到我房里做什么呢?我的房间已成了家里的禁地,妈妈碰也不碰。出事当天我匆忙出门,来不及铺床,到现在我的床还是当时的样子。我的花斑河马宝宝依然躺在被子和枕头中间,那天早晨换上黄色的喇叭裤之前本来想穿的一套衣服,现在也还原样摆在床上。
琳茜走过房里柔软的小地毯,摸了摸床上被我一怒之下揉成一团的海军裙和红蓝相间的针织背心。琳茜有一件同样款式、同样质地的橙绿相间的背心。她拿起我的背心,把它摊平在床上,细细地抚平褶皱。背心实在不好看,却显得如此珍贵。她轻抚我的背心,我理解她此刻的心情。
琳茜的手指轻轻划过我床头柜上的金色托盘,盘里放了各式各样的徽章,都是参加选举或是学校活动得来的。我最喜欢的是一个粉红色徽章,上面写着“嬉皮傻子谈情说爱”,那是在学校停车场捡来的,妈妈说我可以留下来,但我必须保证不戴着它上学。我在托盘里摆了很多徽章,还把一些徽章别在爸爸母校印第安纳大学的巨幅旗帜上。我以为琳茜想拿一两枚徽章,但她没有,甚至连碰都没碰。她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抚过托盘上的每样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看到托盘下有个东西露出白色的一角,便小心翼翼地把它拉了出来。
托盘下压的是那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