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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怎么说,亲爱的,你总是把它讲得浪漫、神奇,和《呼啸山庄》一样!”
“其实,那地方现在几乎成了郊区。沿着短短的巷子走去,一会儿就走到了大马路,每隔二十分钟就有一班公交车可以到曼彻斯特。”
“可是,你不是说过,老家旁边有个沼泽高地吗?”
“呃,对,是建在沼泽高地的边缘没错,所以才那么奇怪,有点像两个世界。如果从后面——就是我出生的那个房间——向外望,风景和我小时候简直完全一样,仍然几乎看不见别间房子,只有空旷的丘陵,上面有绵延的石墙,几栋涂着白漆的小农庄点缀其中。院子周围种了防风树,在我出生前老早就种好了——是高大的山毛榉。房子盖在山脊上,风好大,把大树吹得哗哗响,像海浪的声音——我记忆中最早的声音就是这种。我从小就向往海边生活,原因大概就是童年的印象吧——”
乔治变了一个人似的。为了取悦夏洛特,他开始变法术,而现在魔法使得他身不由己。他明了这种现象——只不过,身不由己又何妨?好玩嘛,为酒醉平添一种新趣味。只要是听众只有夏洛特一人就无所谓!她这时深深叹息,意味是同情和欣喜兼具——被瘾头缠身的人听见别人也自承上瘾,也会有同样的喜悦。
“沼泽高地上面有一间小酒馆,是全村最后一栋房子——其实是盖在丘陵另一边的马车古道旁,现在几乎没有人走那条路了。吉姆和我晚上会去那里。小酒馆名叫农童,主厅的天花板很低,看起来沉甸甸的,杵着扭曲的橡木梁柱,有个开放式的大壁炉。对了,墙壁上挂着几个狐狸面具,也有维多利亚女王骑迷你马游览苏格兰高地的版画——”
夏洛特快活得情不自禁拍手。“乔!哦,我好像看得见你描述的所有东西!”
“我们在那里的某天晚上,酒馆特别延后打烊的时间,因为那天是吉姆的生日。老板关上外门,继续接受我们点酒。我们舒服得轻飘飘的,健力士啤酒是一大杯接一大杯喝,远超过我们的负荷,只因为超时卖酒不合法令。小酒馆里面有个‘个性汉’——大家都这样描述他,‘哦,他是个个性汉,真的!’——他名叫瑞克斯,是个乡下的当代文人。他是个农工,不过他只有在非不得已的时候才去工作。一开始,他对我们讲话的口气是高高在上,想加深我们对他的印象。他对吉姆说:‘你们老美全活在幻想世界!’不过后来和我们混熟了,我和吉姆也醉得东倒西歪,在回旅馆的路上,瑞克斯发现我和他有个共同点:我们都背得出纽波特的《生命之火的传人》,因为学校教过。所以,我们当然开始大吼大叫,‘加油,加油,奋战到底!’背到第二段的时候,也就是血染沙漠的那一段,我背成了‘上校卡弹,格林机枪阵亡’,被瑞克斯捧成年度笑话。吉姆一屁股坐在马路中间,双手捂着脸,苦苦呻吟一声——”
“咦,他不高兴吗?”
“吉姆不高兴才怪,乐翻天了!我一时之间还以为,这下子他会乐得不想离开英国了。而且,你知道吗?他迷上那间小酒馆了。我不得不承认,那栋房子其他部分也很吸引人,楼上有一间起居室,可以尽情发挥装潢创意。另外还有一座好大的庭院。吉姆想和我合伙把酒馆顶下来,搬进去住,一同经营。”
“这点子太棒了!唉,可惜你们没采取行动!”
“其实,这点子并不是完全不可行。我们打听了一下,我认为可以劝老板出让,而且吉姆铁定会扛下经营酒馆的业务,他有一肩挑下来的习惯。当然了,官样文章多到数不清,又要申请许可证之类的……吉姆和我确实是商量过这件事。我们当时甚至念念不忘,今年一定要回去,再深入了解那间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