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之殇(第4/12页)
那个早上,阳光渗透着初春的芳香。整个家族除开祖父之外,都簇拥着这个唯一能去州府的学生离开家门。在寨口的古老皂角树下,露水滴嗒自叶间滑落。父亲一步跨过了乡界,他的灵感也使他就此跨越了宿命。
祖父有意回避了为儿子送别的伤感场面,他独自登上后山;那里的一片松竹掩映中,默踞着郑氏祖茔。这些从土地上隆起的坟墓,错落有致如一个私家花园。一些石竹、玉簪和旅人蕉静默地开放,三叶藤和打碗花的枝蔓像无数羸弱的手牵连着这些飘散的灵魂,似乎在山风中具有了一种环抱而立的力量。大小各异的碑石神情庄严如同一张面孔,发灰泛白,苔痕班驳,书法的刻迹漫漶一如沁水的经卷。一个家族的历史,全部的苦难和荣耀,都尽在这些泥土下埋没着,阅览着岁岁芳草的无情惨绿。
祖父似乎在丈量他祖祖辈辈一寸一分积攒下的这点土地,迷朦朝雾中,他像一个失算的弈者面对一盘亘古未解的残局。烟岚弥漫在他六十多岁的老眼里,他看见了大群死亡的浮雕像一部露天的族谱,记载着他日渐淡忘的艰险岁月。一些墓阶上还存放着积年的清供——粗糙的包谷、敞气的酒以及风干的苹果。他此刻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会死无葬身之地,他的儿女已无能为他烛酒拜祭。
七
在那之前,大伯和二伯都已各有四个子女,大姑和小姑都相继嫁到了邻县的官店。每个家庭都仍然是农耕为生,过着基本自足的日子。祖父只雇了一个长工,是族房的一个孤儿,带有收养性质,那孩子也只十几岁。土地则分给了三个儿子,我父亲的那份,就由祖父母代耕着——一个地主的全部家当就是这些了,但这,在当年的石板村,就算是唯一的首富。
祖母在她的幺儿外出的当年,终于油尽灯枯。她的早逝使她备享尊荣,那场丧礼办得风光体面,成为那些山中后人至今还能铭心的最后一抹残红之忆。古人说:寿则多辱。祖母幸好没有熬到1951年,否则她将如何面对那在劫难逃的灭门之祸。
父亲考上了恩施五峰山上的清江中学。次年,据说因为打群架而被开除。就在他晃荡在江边卵石滩上无所适从时,林彪的四野开进了州城。那时的共产党所到之处,马上成立革命干部大学,用延安和东北那套成熟的洗脑方法,赶紧为地方培养管理干部。走投无路的父亲需要一份口粮,马上成为了首批学员。很快就学会了斗地主分浮财和杀人玩枪的技术,于是便分往利川开始伟大的“清匪反霸”运动。那时的老家肯定不通邮路,他对革命也肯定还抱有许多幼稚的想法,他也许还侥幸地认为他的家庭刚刚脱贫,应该不在镇压之列。于是他充满激情的投身到伟大的洪流中去,在剿匪的战斗中双枪横行,杀人越货屡建功劳。很快入党,很快成为最年轻的区委书记。关于父亲,我将另文专述。
49年和50年,父亲与祖父是否有过联系,是否彼此知道对方的消息,这是父亲一生的秘密,我现在已经永远无从得知了。父亲用沉默维护着他的尊严,也一定用隐忍埋藏着他的耻辱。我相信我这一代人的父辈,多是少言寡语之人。他们用一生的压抑来努力遗忘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以至暮年往往精神崩溃。
八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中国人最早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在没有王的时代,土地是公共的,你所在的氏族或部落开拓到哪里,你就拥有那一方大地。而王的产生,从来就非民选,谁将暴力发挥到极致,谁就是王,谁就拥有天下的土地。
在封建社会,君主虽然认为天下即朕,但在实际的非疆域概念的耕地制度上,是承认私田的。也就是说,除开朝廷征占的公田,部队开发的屯田,分封赏赐的职分田,其它自耕田、永业田和庄园均属私有。你只要向政府按亩纳税即可,民间的私相买卖和授受皆不干预,政府只作登记收税。明朝鼓励人民开荒造田,给地15亩,免征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洪武二十七年诏曰:额外恳荒,永不起科。这意味着你自己筚路蓝缕开拓出来的田地,政府连税赋都放弃。所以在明朝,官田仅占百分之十一,清朝则只有百分之四点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