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6/10页)
卫教授三人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与惊喜,他们忍不住坐直了身子,重新看向台上。
台上的余水生跟几分钟前走上舞台的余水生完全是两个人,之前的余水生是木讷的、僵硬的、缩在自己壳子里的,眉头拧着,肩膀端着,整个人绷得死紧。
开口唱歌之后,他闭着的右眼松弛了下来,眉头也舒展了,嘴角微微上扬,脸上的线条全都柔和了。
他的身体轻轻地跟着旋律摇晃,幅度很小,是身体对音乐的本能回应,他的右手从身侧抬了起来,五根手指头在空中缓缓地张合,跟着旋律的起伏描画着什么。
卫教授的手指不自觉地在桌面上轻轻叩着节拍,他教了十几年声乐,听过上千个学生唱歌,训练有素的、科班出身的、天赋平平靠苦练的,各种各样都听过。
余水生的唱法跟他听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没有任何科班训练的痕迹,发声位置不标准,共鸣腔的运用完全是野路子,可偏偏他的音色干净得让人心惊。
每个音符从他嘴里出来都是圆润饱满的,气息的支撑稳得离谱,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字虚掉或者抖掉,纯粹的天赋。
主歌的第二段旋律线开始爬升,“门前的老槐树啊,你还记不记得我”,余水生的声音跟着旋律往上走,中音区到中高音区的过渡衔接得无缝无痕,音色没有任何突变和割裂,光滑完整如绸缎。
唱到“你还记不记得我”的“我”字,他把这个音拉了很长,气息从肺腑深处缓缓推出来,推了整整四拍,音准丝毫没有漂移,稳稳当当地悬在那里,然后轻轻收住,干净利落。
广场二楼的回廊上,有个正在逛服装店的年轻女人被这歌声吸引住了,她忍不住提着购物袋走到栏杆边往下看了看,看到了舞台上站着一个穿工装的黝黑汉子在唱歌。
她本来打算看两眼就走,可脚步在栏杆前停住了,动不了了,这嗓音太好听了,她说不出好在哪里,就是好听,听着听着鼻子就酸了。
一楼大厅里逛柜台的顾客也陆续停了下来,一个中年男人原本在皮鞋柜台前试鞋,右脚套着一只新皮鞋左脚还是旧鞋,听到歌声愣在了原地,手里攥着另一只新鞋忘了穿,卖鞋的售货员也从柜台后面探出脑袋,伸着脖子往舞台方向看。
有个抱着孩子的大嫂从日用品区走出来,听到这歌声拐了个弯,抱着孩子往舞台方向走去。
越来越多的人从广场各个角落汇集过来,站在舞台前面的人群从一开始的几十人迅速膨胀到了几百人。
他们走到舞台前时,以为台上唱歌的是个女人,走近了一看,发现台上站着的是个黝黑壮硕的独眼男人。
好几个人都瞪大了眼,嘴里嘟囔着“这是男的?”
“是男的在唱?”
随即又被歌声拉了回去,不再说话,安安静静地站着听。
副歌来了,旋律陡然上扬,从中高音区直冲高音区,蔡淑华的原唱在这里用了一段华彩,连续三个高音的跳进加上一个长达六拍的持续高音,是整首歌最考验功底的段落。
余水生的声音跟着旋律往上攀,攀到中高音区的顶端时,他的嗓子忽然变了,男声消失了,从话筒里涌出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明亮的、高亢的、饱满的女高音,音色圆润晶莹,高音区的每个音符都被他稳稳地托在最高处,纹丝不颤。
他用的是女声唱腔,整个发声方式从胸腔共鸣切换成了头腔共鸣,声带的振动模式完全改变了,音色从男性的浑厚低沉瞬间翻转成了女性的清亮高澈。
“月亮弯弯照山岗,我在远方望故乡……”这两句歌词被他用纯正的女高音唱了出来,唱的是离开家乡之后的思念,每一个字都含着千斤的分量,却用最轻的力气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