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血书(第4/4页)
此举,透着一股刻意的、超出公务范畴的郑重其事,很是怪异。
越颐宁按下困惑,定了定心神,取过案头的裁刀,慢慢拆开文书封口,再将里头的黄麻纸摘出来。
展开的那一瞬间,越颐宁的双瞳陡然紧缩。
预想中的朱砂批注、严谨的修改建议……一样都没有。
纸页上,是大片密密麻麻的墨字,那颜色诡异的浓重,粘滞,已然干涸,呈现出深暗的褐色,透着一种令人心悸的沉重感。
这不是普通的墨水。她几乎瞬间便意识到了这一点,紧接着,一阵淡淡的血腥气扑面而来,微弱,清晰,瞬间摄取了她的全副心神。
——那是血。
谁的血?
越颐宁头脑一空,手指尖难以克制地轻颤。
她心生恍惚,眼睛聚焦数次,才看清了那些由血写就的字:
“前尘旧事,如影随形,噬我心神,无一日得安。今修此血书,非为辩解,只为认罪。”
“往日种种作为,污人眼目,手段酷烈,牵连甚广。我深知罪孽如山,积重难返,不愿矫饰,也无可辩驳。视人命若草芥,是我之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亦是我之罪。”
“更深之罪,是我欺瞒于小姐,令小姐目睹不堪。”
“小姐秉性高洁,心性仁善,见我如此不堪,定然心寒齿冷,视我如修罗恶鬼,此皆我咎由自取,不敢有丝毫怨怼。咬指为书,非为惊怖,实因笔墨难书我心中愧悔之万一。血出我身,痛在我心,若能以此痛,稍赎我罪愆之万一,亦心甘情愿。”
“落笔审慎之余,心中亦存一丝痴念,妄图以悔过自新为由,恳求宽宥,故作此书。”
“臣谢清玉,叩首认罪,乞望小姐垂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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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谁敢和此男比卖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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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清玉:(握着手指)小姐,痛。
越颐宁:(担心)让我看看,谁让你写那种东西的?
谢清玉:(乖乖点头)(心里暗爽)
再晚点伤就愈合了……还有我要告某玉以权谋私[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