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第25/45页)
我无法跟你说,我在此前一直未曾找到的这条内心准则,使我对那些误导我的准则有多么的鄙夷不屑。我要请问您,它们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它们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基准上的?一种可喜的本能在使我一心向善,可是,一种强烈的情欲升腾而起,而且它也植根于这同一种本能之中,我要怎样才能摧毁它呢?我从对事物的秩序的思辨中看到了道德的美,以及道德对大家都有益。但是,这一切为什么会与我个人的利益相悖呢?对我而言,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而损害其他人的幸福重要呢,还是为了其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重要?如果因为害怕蒙羞或受罚而不敢为自己的利益做坏事的话,那我只要偷偷地干坏事就行了,道德也就不会找上我了,而如果我被当场抓住的话,那人们将会像在斯巴达人那儿一样惩罚我,但惩罚我是因为我的笨拙,而不是因为我的作奸犯科。总之,如果美的特征和对美的热爱通过大自然铭刻在我的内心深处的话,我将会有我的行为准则,而且永远都不改变。但是,我如何才能永远保证,这个在有感情的生物中还没有任何可以与之比拟的内心形象永葆其纯洁呢?难道人们不知道放荡的爱会毁坏人的判断力和意志力吗?不知道在每个世纪中,在每一个民族中,在每一个人中,意识都在不知不觉地随着偏见的千变万化而变糟变坏吗?
您要崇敬永恒的天主,我尊敬而聪慧的朋友。您只要吹一口气,就能把那些只有一个空泛外表的理性幻影驱散,它们在永恒的真理面前会像影子似的逃之夭夭。只有有形的东西才会存在。是这种有形的东西在使正义有一个目的,在使道德有一个基础,在使专门令它高兴的短暂人生有一个价值;是它在不断地大声警告犯罪之人说,他们悄悄地犯下的罪孽已被发现;它还告诉被人遗忘的正直的人说:“你的美德是有见证的。”是它,是它那永不变质的真正完美的典范本质,使我们大家全都在心中存有它的美好形象。我们的情欲徒劳枉然地想要扭曲它,它那与无限本质联系在一起的所有特征,将始终展现在理性的面前,并替理性恢复它因受欺骗和错误所损害的部分。我觉得它的这些特征很容易辨识,只需具有普通常识就能一目了然。人们从这种本质观念中所无法抽取的一切,那就是上帝,其余的一切全都是人为制造的。只有崇敬这神圣的典范,人们才能使得灵魂净化和升华,才能使得灵魂蔑视鄙俗的爱好,克服其卑劣的习性。一个人的心灵浸润着这些崇高的真理,就会抵制人类的下流欲念;这种无限的伟大会使他厌恶人类的傲慢;向上苍祈祷的快乐使他摆脱尘世间的欲望,即使他所景仰的神明不复存在,那他不断地祈祷也是大有裨益的,会使他更能把握住自己,更加的坚强,更加的幸福,更加的明智。
您要寻找一种只是以自身为基础的理性空洞诡辩的明显例子吗?那我们就冷静地来看一看您那些哲学家们的言论吧,他们堪称罪恶的辩护者,他们专门蛊惑一些已经堕落的人。这帮危险的理论家决心一锤砸烂只以契约为基础的人类社会,所采取的办法是直接打击誓约最神圣最庄严的部分。难道这一点不是人所共知的吗?您好好地想一想吧,看看他们是多么不遗余力地在为一种愉情通奸辩解的。他们说什么通奸并无大碍,甚至对被蒙在鼓里的丈夫也无伤大雅,仿佛他们能够完全保证做丈夫的永远也不会知晓奸情似的!仿佛只要奸夫淫妇不损害他人,就可以发假誓和不忠似的!仿佛干这种罪恶勾当的人的恶行还不足以让人痛恨似的!怎么!背信弃义,破坏不可践踏的誓言和契约,难道还不算是坏事吗?自甘堕落,成为骗子和说谎者,难道不算是坏事吗?与别人结成使自己一心向恶,并谋害别人,甚至谋害自己应该最爱的、并与之海誓山盟白头偕老的人,难道不算是坏事吗?一件必然导致无数其他罪恶的事,难道不算是坏事吗?即使一件好事,导致许多的恶果,那它本身也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