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中国文化的前身与后事(第12/17页)
后来才通过正式的报道得知此事不假,只是双方的说法有差异。流浪者方面说是他们抢走,而公安、城管一方则说是收拾流浪者不要的衣物。话说您相信哪个?北京今年可称不上温暖宜人,流浪者的身家无多,大概是不会把御寒的衣物、被褥随便就丢弃的,他们可不是财政出钱养着的人员。
咱们中国是个有着优秀武侠文化传统的国度,当然,也可能是有着优秀武侠小说文化传统的国度。加上小说两个字之后,意思就大不相同了,武侠文化是一种以侠客自居的文化,而武侠小说文化,则是意淫为主的侠客精神,而这种精神在现实生活里相当罕见。从这种事情上来说,我们这里比较接近后者。
为什么这么说?作为一个对传统江湖稍有了解的人而言,当年道上的兄弟们还是有些风骨的,一般遵从“三不偷、五不抢”的政策,虽说执行情况不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是很有些盗亦有道的感觉,其中一项就是不偷不抢叫花子的财物。从道理上来说,强盗都说自己是替天行道,抢这种人与自己标榜的道义不和,从实际而言,这些人实在也是没有什么油水,没必要坏了名头。
说起来两者之间确实不能这么简单类比,毕竟国家执法人员与当年的侠盗们还是有区别的,区别的地方在于,一个是可以没有道德约束,一个则必须有道德约束。为什么国家执法人员没有约束?这就要从他们工作的性质说起了。
想必这些人也是普通人,他们得到的命令应该是清理整顿市容环境,整顿的目的之一,就是清空这些有碍观瞻的流浪人员。在这个任务目标之下,强制把人打翻弄走总是不好的,怎么才能让他们自愿走掉或者消失?剥夺他们生存的基本环境。抢走这些御寒物的目的就在于此,这种行为算是一种完成任务所必须的“恶”。正如当年开运动会想把低端人士清除出北京一样,直接清除不是个好办法,但他们可以规定地下室不能出租,让你们没有栖身之地、不得不走。
不得不说这种执法还真算是人性化了,至少比起当年的那种直接扔上车去昌平筛沙子强得多,最多就是冷一些嘛。但这种软驱除后面的狰狞,是很少人能够理解的,这比强制驱除更为邪恶。
因为强制驱逐我们还有媒体或者大众可以监督、声讨,也有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可以激发大众正义感,但软驱逐发生之后,即使有现场照片,其冲击力也不足,而且他们完全可以找到各种借口说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符合规定的,被驱逐者只能默默消失在城市里,甚至倒毙街头也很难指责这种始作俑者的不是。
有时候死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种虐杀,软驱逐在这个冬夜里就是一种虐杀,是找不到责任人的虐杀。一个政府机构一旦用这种方式虐杀民众,其良心完全就不可闻问了。如果这种做法成为一个国家中的常态,我们这里就不要再谈良心与社会正义,那玩意儿喂狗都不会吃。
书法也成是俗物
中国古代文人有“琴棋书画”四门清课,算是陶冶性情、增加点儿文化修养的修身之道。但文人入世的途径之一是做官,无论现实的官场怎么俚俗,毕竟都是文人聚集的地方,这些修身之道与官场文化结合,成为应酬的一种方式。可以说原本文人的修身之道,一开始就与官场结缘。后来咱们这里盛行的题字文化,除了附庸风雅之外,更多的也是古官场之流风余韵。在这点上看,用字母文字的蛮夷们就相差很远了,就是题字也题不出个花儿来。
也正是因此,各地书法协会各种头衔之多、之滥,是完全不用奇怪的。不但书法协会如此,画画的、写作的,凡是有点儿文艺范儿的地方,都能数出一长串各种副主席、荣誉主席、执行主席、联席主席等等,以至于这些地方要开会的话,光是介绍到场的领导就能用掉至少5分钟。在下不学无术,有时候在某些场合接到某位闻人的名片时,总是被上面各种文艺界副主席头衔所震惊,后来见多了,也就把这种敬意抛到了九霄云外,简而言之,这东西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