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7页)

邓浩说:

“当然是选择离抛尸地点最近的出口掉头折返,这符合人的正常习惯和心理。”

“好,在不排除其他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再建立第二个假设,那就是,凶手选择离抛尸地点最近的出口掉头,然后返回本市。如果这两个假设都成立,我们会发现什么?”

说完,我看着邓浩他们,等待他们的答案。

邓浩说:

“以本市为中心,到离三个抛尸地点最近的出口之间,我们可以缩小侦查范围,就有可能查到凶手的运输工具。”

“是的,重点是离抛尸地点最近的出口。如果我们的两个假设都成立,那我们就有可能会发现,在被害人死亡时间至尸体被发现的这个时间段内,有同一辆车,分别往返于本市和离三个抛尸地点最近的出口之间,除非,凶手分别使用了不同的车辆。”

陆钢说:

“如果我们的这两个假设不成立,第一现场并不在本市呢?”

我说:

“我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不大。”

陆钢说:

“为什么?这毕竟是一种可能。”

“好,我们现在来讨论第二种可能。”

我走到黑板前,在我画的那幅草图中表示高速公路的三条曲线右侧,分别点了三个点。

“这三个点分别代表三个抛尸现场,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三个抛尸地点是位于高速公路的哪一侧?”

邓浩说:

“右侧。”

“对,右侧,都是右侧。也就是说,三个抛尸地点都位于高速公路出京方向的右侧。我想,这绝不是偶然。显而易见,凶手此行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抛尸,而不是游山玩水或者顺路为之。在一次更类似于工作性质的出行当中,他更有可能会首先完成自己的任务,然后再一身轻松地返回出发地。因为,尸体在他身边停留的时间越久,就越有可能被人发现。所以,在首先完成任务的动机驱使下,抛尸地点都出现在了高速公路出京方向的右侧。凶手的行动路线是,按计划完成抛尸,在离抛尸点最近的出口掉头,然后按原路返回。因此我认为,存在第二种假设的可能性不大,第一现场应该就在本市。考虑到凶手选择抛尸路线的多样性,我认为,凶手要么是本地人,要么就是在本市居住和生活多年的人。总之,凶手对本市以及本市周边的交通情况非常熟悉,尤其是这三条路线,这些路线是经过精心选择的。”

陆钢说:

“把抛尸地点选在高速公路附近,无疑是凶手的行为模式之一。但在具体抛尸地点的选择上,却出现了不同的标准,桥洞虽然也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但和山沟相比,毕竟还是差距明显。这一点,说明了什么呢?”

我问邓浩:

“你怎么看?”

邓浩说:

“我认为,在高速公路沿线完成抛尸,才是凶手的重点。至于具体的抛尸地点,则有可能是随机的。凶手沿着既定的路线行驶,看到他认为合适的地点便进行抛尸。具体抛尸地点是山沟还是桥洞,则取决于沿途的自然状况。从地形上来看,京张高速和京承高速沿途两侧有很多山脉,有很多山沟可以选择,京哈高速却不同,京哈高速两侧基本都是平缓的地势。但是,相对于平地来说,桥洞同样具备隐蔽特征,很难想象,在一个荒芜而又人迹罕至的环境中,如果不是那位女士因为内急凑巧到了那里,不会有人发现这具尸体。因此我认为,凶手把郭小丽抛弃在桥洞里,并不能说明凶手改变了自己一贯的行为模式,反而恰好说明,沿高速公路完成抛尸,以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和混淆侦查线索,才是凶手的选择重点。”

我点点头,说:

“大家明白了?”

“明白了。”

陆钢有些兴奋地说:

“好的,我们马上开始着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