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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站在停车场上。那些男子彼此握了握手,绝大多数人驾车驶向赫德镇。其中两人和“尾巴”留在后方,抽着烟。其中一人说:“有记者吗?”

另一人耸耸肩:“有一两个打电话来,不过我们显然没有回应。管他的,他们还能怎样?没戏唱了。凯文是清白的。就算是记者,也不能无法无天吧?”

“你都没去影响一下地方报社吗?”

“我和总编去年夏天才打过高尔夫球。我想,下次我该让他赢。”

他们一边笑,一边捻熄烟头。“尾巴”问道:“你们觉得,熊镇冰球协会会发生什么事呢?”

那两名男子面带戏谑地看着他。倒不是因为这是个奇怪的问题,而是因为,只有“尾巴”还关心这个问题的答案。

玛格·利特坐在车内等待着。威廉坐在乘客座,穿着一件印着“赫德镇冰球协会”的运动上衣。菲利普走上街,拖着旅行箱,犹豫许久。随后,他看着妈妈,放开了她的手,打开利特家轿车的后备箱。他坐进后座,妈妈拉开前门,双眼直视威廉。

“你坐了我的位子。”

威廉抗议,但玛格立刻将他推出座位。男生们坐在后座,看着彼此。前座的女士们也面面相觑。玛格沉重地吞了一口口水:“我知道,有时候我真是个白痴,可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菲利普的妈妈点点头。一整晚,她努力说服自己和菲利普:他应该留在熊镇冰球协会的。可是她的儿子只想打球,只想得到努力表现、出人头地的机会,那母亲的职责又是什么呢?尽可能给孩子最好的机会。她一再对自己重复,因为她知道自己花了多少工夫才精通滑雪的技能。有时,她得和一群白痴一起训练,她得记得:外面的人生和体育活动没有关系。菲利普和威廉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并肩作战的队友,她和玛格已经是一辈子的好友。所以,她们开向赫德镇。因为友情很复杂,但又一点也不复杂。

“尾巴”回到家,听见儿子的声音。儿子已经十二岁,非常喜爱冰球。可是,“尾巴”还记得儿子六岁时是多么痛恨练球。他常一再哀求,不要让他去练球。“尾巴”还是带他去练球,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说明:这是一座冰球小镇。就算伊丽莎白在晚餐桌上咕哝:“可是他就是不想打球,亲爱的,我们真的要逼他吗?”“尾巴”还是带他去练球,因为他真切地希望孩子能够理解他对冰球的热爱。也许冰球并没有解救“尾巴”的人生,不过它绝对为“尾巴”带来了新生。它给了他归属感与自信心,没有冰球,他只是一个被诊断出“患有多动症”的胖小孩。但是,它让他学会集中精力。它在一个他理解的世界里,说着一种他听得懂的语言。

他对儿子不想打冰球感到忧心,因为这会让他们之间产生隔阂。“尾巴”一想到儿子可能喜欢一种他完全不懂的体育活动,就惊恐莫名。要是这样,他就会成为一个老在看台上搞错规则、不能参与讨论、倍感失落的父亲。他不希望儿子以他为耻。

“把充电器给我!”他的儿子对姐姐吼道。

他就要进入青春期了。过去,你得把他拖去练球;而现在,你根本没法将他从球场带走,他所恳求的事情也已经与过去不同。过去这几天,他要求让他到赫德镇打球,那些最好的球员也都已经要去赫德镇了。

“这不是你的充电器,大白痴,这是我的!”姐姐走进自己的房间,并甩上门。弟弟对着她大吼。

“尾巴”伸出手臂,想碰触他、想说些什么。但是小男孩还没看见父亲,只顾着踹门,大声吼道:“你这浑蛋,把充电器给我,反正没有男人会打电话找你!大家都知道你好想被强奸,不过没有人想强奸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