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尽灯花又一宵(第6/15页)
晚饭我在舅太太屋里吃,镜儿胡同三号没有电灯,晚上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烛光里进行的。原先府里有灯,舅爷死后,有—天银安殿檐下直冒蓝火,大家以为是什么异兆,找人一看,原来是电线老化发生短路,险些酿成火灾。舅太太果断地决定,掐断电闸,从今往后,王府照明一律点蜡。舅爷死了二十多年了,王府的电一直没有接通,老太太们一直在点蜡。都说烛光里的晚餐温馨浪漫,那是指跟投缘的人,你要是跟个古板刁钻的老太太那又是另一种风情了。舅太太的饭食极少变化,烩酸菜粉、焖羊肉、炒疙瘩丝,所有的菜都软而烂,没有嚼头。镜儿胡同的三个老太太牙口都不好,吃不成硬东西,因此,我也得入乡随俗,跟着吃这泥一样的饭菜。菜很简单却不能随便伸筷子,我只能夹离我最近的烩酸菜粉,粉条很长,我的个子太矮,又不能站起,那样会显得下作和失礼,所以我就剩下了拿调羹舀汤喝的份儿。舅太太想起我了,会从她跟前的菜盘里夹一箸给我,不过很多时候她想不起我来,她平时一个人吃惯了。想当初,大小伙子宝力格也一定像我一样吃过这么难受的饭,他的感觉不会比我更好。听我母亲说宝力格在出走的前一天因为在饭桌上巴叽嘴,曾经挨过舅太太一个嘴巴。舅太太那一下也扇得太重了,宝力格的嘴磕在大理石面的饭桌上,磕掉了一颗门牙。第二天宝力格就走了,走的时候也没打招呼,谁也不知他到哪里去了,一走就是十几年,杳无音信。亲戚们认为老福晋太不能容人,摔巴掌把儿子扇跑了,这事做得有些忒过。宝力格的出走使我对他充满了崇敬,宝力格就是宝力格,不愧是大草原来的桀骜不驯的野马,就冲这饭菜,就冲这规矩,想走就敢走,真是洒脱极了。我就不行,我们家与王府斜对门,我竟然没有勇气从这里跑回去。
我睡在大厅的东套间,与舅太太隔了五间大房,这里原是舅爷的书房,房里有很多书,还有旧杂志,南面的书案上陈设着笔墨砚台,以及笔架、帽架等等。桌角有台英文打字机,可能是舅爷生前用过的,在我的感觉里,这台打字机和西套间的电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墙上也有舅爷照片,不是穿西装的小生,是穿着袍褂补服,戴着朝珠的王爷,与前者比,后者显得有些呆板拘谨。我认为,这张照片应该挂在西套间,西套间那张照片应该挂在这里,这样才合格局,不知怎么却颠倒了。我在穿朝服的舅爷的注视下翻看那些旧杂志,多是舅爷读法政学堂时的外国刊物,有趣的是杂志里的大部分男子都被人做了改变,或长了胡须,或梳起高髻,或戴上眼镜,或长出獠牙。我想,这不会是舅爷干的,堂堂王爷怎能有此荒唐之举,那么除过舅爷以外,在这里住过的就是宝力格了。这个小子白天被老太太们认真教育一天之后,也只有晚上这一会儿才属于他自己,能做恶作剧,足见那颗在大草原放荡惯了的心在被压抑被管束的苦闷之外,尚保存着自由驰骋的活力,这使我想起了我们家那两匹拉车的脾气暴躁的蒙古马。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我是小人,小人不留名能做到留痕也很不错,我决心为这些被改装过的人物再作一些锦上添花的工作,以备将来哪个小孩儿再有我和宝力格这样的境遇时不至于太孤单寂寞了。拉开抽屉找纸,却找出了数张宝力格誊抄的曲词,那字写得狗爬一般,写得比我们家任何一位爷都差,汉字中夹着满文,还有不少红笔的圈点,大概是舅姨太太的批阅,其中好几张内容相同,记的是那么几句:
大清的景况(是)一落千丈,提起他的吗法(祖先〉(就)忒不寻常。
伊尼哈拉(姓氏〉本姓狼,满汉翻译,进过三场,革普他拉尼亚马尼亚拉(射箭骑马)好撒放,当差最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