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日夜 序言(第4/6页)

这是我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与当今文化中处在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二分法的文学表现形式偶遇:“严肃”与“娱乐”的分裂——坚信文学作品一定是“严肃的”,一定无聊得要死;而如果它是“娱乐的”,就不能传达任何重要的东西。(这意味着“好的”就是痛苦的,而愉悦则必须是愚蠢和低级的。)A.H.伍兹笃信上述思想体系,因此将“思想”、“观点”、“哲学”或者“人生观”等词语与任何剧场的事务联系起来向他提及都是对牛弹琴。说他反对那些理论并不确切,他对于这些东西完全是音盲。天真的我为此感到震惊。从那时开始,我观察到了对于这种二分法(虽然是在它的相反方面)同样音盲的人,而这些人却没有A.H.伍兹那么多的借口,他们是大学教授。那时,我竭尽我的智力和忍耐,与教条斗争。我至今仍在继续那场战役,与往昔同样地激烈,却没有了曾经年少时痛心而难以置信的惊愕。

在遴选演员的问题上,伍兹的决断比在文学观点上要好一些。他把凯伦·安德列的角色交给了他找到的一个有才华却没什么名气的演员——多丽丝·诺兰。她不仅有沉鱼落雁之貌,还是那个角色一个非同寻常的典型,并且表演得非常出色。男主角“虎胆”里根是华尔特·皮杰饰演的。他的加入是我对遴选演员这件事的一个贡献。那时正是从默片向有声电影转变的时期,皮杰被认为其好莱坞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正在东部的一个夏令剧目剧院演出。他是我在默片中的最爱之一(总是出演强壮、迷人的贵族反派角色)。我也在好莱坞的舞台上见过他的身影,所以我建议伍兹在夏令剧目表演时去见见他。伍兹的第一反应是:“啊,他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了。”但他还是去了。值得表扬的是,皮杰的表演给了伍兹很深的印象。于是伍兹当即和他签了《一月十六日夜》的合同(然后告诉我:“啊,这个人很棒。”)。开演不久后,皮杰与M-G-M签了一个长期电影合同。这是他在影坛的新开端,也是他跻身明星界的开始。他后来告诉我,他是凭借他在“虎胆”里根这个人物上的表演获得了那份合同。(我为M-G-M使他局限于“米尼弗先生”式的家长里短的角色而感到遗憾;他值得更好的。)

还有一个事情也是和《一月十六日夜》有关的为数不多的愉快经历之一。剧作在百老汇上演(一九三五年九月)之前,就我而言它已经死去了。我从它当中感觉到的,除了嫌恶与愤慨再无其他。它不仅是一具面目全非的躯体,而是更糟的:这具面目全非的躯体上,被撕裂的四肢展现着曾经的美好,凸显着血腥的混乱。在开演的那天晚上,我坐在后排,打着哈欠——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由衷的厌倦,因为它于我再也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可言了。

剧作获得的评价有好有坏;它没有成为红极一时的作品,但是被视为一个“成功”。它连续演出了六个月。正是在陪审团上的设计使它获得成功,并引发了讨论。在开演的那天晚上,伍兹预先安排了一个名人组成的陪审团阵容(其中我只记得前举重冠军杰克·邓普希)。那以后的起初几周,伍兹一直备着一个傀儡陪审团,以防观众不主动加入。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未雨绸缪完全没有必要——他的办公室里充斥着来自于想要坐上陪审席的名人及其他人的请求;主动加入陪审团的人比他所能提供的名额还要多。

剧作的连续演出中发生的一件趣事是一场盲人慈善演出。(我没有参加那次演出:我再也不能忍受看这部剧了,是别人告诉我的。)陪审团成员全部是盲人,观众也大多数是盲人;陪审团主席是海伦·凯勒。在有需要的时候,新闻播音员格雷汉姆·麦克纳米担任了描述视觉信息的讲述者。那个晚上的判决是“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