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3/6页)

她趁人多,敏捷地闪过了签到区。

她进到草坪上,不知道是要先找周慕孙还是先找他的前妻。

结果一抬头就在人堆里找到了周慕孙,他跟在场所有男士都穿着差不多的正装,但那些在他们身上或是裤脚太长、或是显得臃肿不堪的衣服,到了他身上却熨帖自然。

罗曼叹了口气。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她现在是知道了,那种“被懂得”的情绪,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要命的。他让她误会自己是如此与众不同,满足了她一种隐秘的、从未被触达的虚荣心,他们之间连肉体的触碰都没有,但当他抬起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冷静又专注地看向她,说“我明白”的时候,她觉得其他人的爱意都显得如此浅薄。

答案在一个夜晚被公布。

未婚夫把她请到一个大厅里,周围簇满了人,她隐约知道他要求婚。她用目光搜寻周慕孙而不得——啪,灯暗了——未婚夫半跪下来,说一套她完全没听进去的常规化说辞,众人欢呼,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突然,未婚夫让大家安静下来,他打了个响指,按照流程,此时吊灯应该重新亮起,他呈上戒指。

但大厅维持着漆黑。

人群渐渐骚动、不安。

余乔乔呆立着,直到有一只手碰到了她的手背,然后慢慢的,跟她十指交错,然后余乔乔感觉到对方用力一拽,他带着她跑起来。

她至今都记得一个细节,那双手很干燥,没有手汗。

后来的故事就跟八卦流传的大差不差了:周慕孙被全方位接纳进她的家庭,从此一路风生水起。

三年前,爸爸去世后两个月,他们离婚了。

罗曼盯着余乔乔,后者似笑非笑问她:“不好奇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个?”

罗曼戒备地看着她。

余乔乔眺望着不远处的周慕孙,现在他看起来比任何二代都更娴熟且自如地跟财富相处。这跟余乔乔的记忆相去甚远,他那时是个刻苦、勤奋、极度善于学习揣摩的年轻人——包括在跟她的婚姻里。

他对她当然很好,时时刻刻让她感觉到如沐春风,除了一点: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坦诚地告诉她,他喜欢一个人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