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花朝(第19/27页)

他伸出手,用冰冷的手指弹了弹崔璃胸口透出的剑锋,剑锋颤震,崔璃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喉咙里嗬嗬有声,似乎是想说话,但是已经说不出来。

柳承锋收回手指,嫌弃地用素绢仔细擦拭着,说道:“我替你说了吧,崔家世镇营州,多年来死于与揭硕交战的崔家子弟不下百人。到了这一代,你的父亲崔偌也死于揭硕人之手,崔倚穷尽半生之力,终于将揭硕王帐逐出千里,揭硕人都不敢踏过拒以山放牧。由此崔家军号称定胜军,崔倚也被称为国朝三杰,所以,我当然不是崔琳,不是他的儿子,不然,我怎么会跟揭硕有勾结呢?”

崔璃眼中爆起血丝,手指徒劳地想要抓住什么,但什么也抓不住,柳承锋看着他,像看着一个俳优,目光中充满嘲弄:“但是,现在与揭硕勾结的人,是你了,崔璃。”

崔璃用尽全部的力气,猛然向前一挣,竟然挣脱了长剑的刀锋,他扑向柳承锋,袖底藏着的短刀被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掷出,可惜只掷出尺许,就被阿恕挥剑斩落,阿恕还想给崔璃补上一剑,但被柳承锋抬手阻止,崔璃扑倒在地,脸上是青灰的死气,他十指紧紧扣着砖缝,血从他身下渗出来,他拼尽最后的力气,用嘶哑的声音含糊低吼:“我崔家子弟,绝不……”说到绝不两个字,最终头一歪,气绝而死。

柳承锋注视着他,幽幽长叹一声,每个崔家的子弟,九岁入军伍之时,牢牢记得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崔家子弟,绝不降于揭硕。”

被阿恕斩落于地的短刀他也认得,那是崔偌送给儿子的,刀柄上錾着一个璃字,他怅然地想起来,自己也有一把这样的短刀,刀柄上錾着一个琳字,是他九岁的时候,崔倚十分郑重赐给他的。这把短刀,是崔家子弟用来防身的,也是为了在战场上,战至最后一刻,若是被揭硕围住,这短刀,便是用来自尽的,因为崔家的子弟,绝不降于揭硕。

当年崔偌中伏被围之后,箭支射完,干粮吃尽,吞着雪熬了七天七夜,最后也是用这样一把短刀自尽而死的。

柳承锋注视着崔璃,他的心情百味陈杂,在这么一瞬间,他甚至有点羡慕崔璃了,虽然从小到大,他一直瞧不上崔璃,崔璃蠢笨又胆小,怯懦又无能,偏又志大才疏,连谋算都谋算得破绽百出,可是这一刹那,他忽然羡慕起崔璃了,起码在最后一刻,他真正像个崔家的子弟,像他父亲的儿子,甚至,像崔倚的侄子。

窗外渐渐泛起白光,天就要亮了,但是柳承锋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永生永世都会陷在无际的长夜里。

他面无表情,崔璃虽然已经气绝,但他身下的血,还在缓缓地流着,一直渐渐地洇开来,阿恕道:“公子,要不要去别室暂歇,我唤人进来,将这里收拾一下。”

柳承锋摇了摇头,说道:“就叫他们进来收拾吧,我不觉得脏。”

怎么会脏呢,血是这世上最温暖的东西,他愉快地想,已经圆满地解决了此事,明日,明日就可以与阿萤拜堂成亲了。

都护府里张灯结彩,布置得喜气洋洋,就连院子里凋零殆尽的杏花树上,都绑上了无数粉色丝帛制作的花朵,被日头一映,灼灼照人眼,仿佛那一树本来零落成泥碾作尘的鲜花,又重新回到枝头,还阳绽放似的。

喜娘已经进来了三次,每一次都送来了柳承锋写的催妆诗,他素有文采,诗也写得不错,尤其这几首催妆诗,更是含情脉脉,深情缱绻。但每次喜娘一送进来,桃子就看也不看,拿过去撕个粉碎。

奴仆们神色恭敬,捧着妆奁、胭脂水粉、各种珠钗宝石,金碧错杂,光彩陆离,并有一把错金镂玉的喜扇,原是给新妇障面用的。柳承锋最后到底亲自挑选了一套喜服,并内里外裳,还有一双泥金鸳鸯图案的喜鞋,一并令人送到阿萤面前。桃子照例是要掀出去的,但紧接着,喜娘又用托盘送进来一样东西,桃子犹未如何,阿萤已经忍不住站起来,原来送来的不再是催妆诗,而是一缕头发,那头发花白了一半,根根坚硬,用细绳系好,阿萤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崔倚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