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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没跟我妻子上床了。”他像是把这个当作礼物放到我面前,像一条狗在树林里探索一番以后,衔着被咬得支离破碎的尸体出现,并像战利品一样献给它的主人。

“我无所谓,这跟我没关系。”我有点厌恶地说。之前他从未提及过与妻子之间的亲密关系。我又补充说,“我想我们不该再见面了。”

“狗屎!狗屎!狗屎!”他用双手捧住脑袋,就像一个三流演员在试图表达又惊又怒的神情,“我知道给你的太少,但是我没有办法不再见你。”接着,仿佛是感到难为情,又仿佛是个心虚的谎言,他小声地补充说,“我很爱你。”

问题就在这里,我想。而且我很惊讶自己已经开始使用过去式了。问题就在于,他不是爱我,而是很爱我。但是我什么也没说,因为一切都太迟了,世界上没有哪种对话会比两个人试图丈量他们之间的爱更加凄凉,更会注定失败。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他的妻子,刚刚从另一个镇上听完音乐会回来,问他在哪里。他飞快扫了一眼那块超级昂贵的手表,那是岳父送给他的礼物,他戴在手上就像戴了一枚婚戒。他用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

“我得走了。”

“我也是。”

“我们很快再见,好吗?”他用力而笨拙地把嘴唇压在我的唇上,而我的双唇像麻木了一般。

他渐渐远去,我看到他的腿是弯曲的。

我在镇子的广场上坐着抽烟。乐队还在演奏,而拖家带口的游人已经换成了一群夜猫子,人数更多,也更愿意跳舞。在你生病和死亡期间,我从未想到过要在街边的长椅上坐一会儿。如果我在街上,那就是为了去某个地方,或者为了散步。此刻我享受着这种在人群中的安静,享受着这些小小的公共“救生筏”。世界分为两种人:坐在街边长椅上的和不坐在街边长椅上的。我想自己已经成为那些老人、移民、无忧无虑的人和无处可去的人中的一员。突然,在人群中我看到了一个高得突兀的身影,隐约觉得熟悉,他挥动着长长而佝偻的手臂,我不知道是在跳舞还是在跟我打招呼。

“布兰卡!我的天!”

他亲吻了我的嘴唇,就像第一次亲吻我一样,那是很多很多年前,我们认识以后的五分钟,在一张坐满了人的桌子中间。那一瞬间我想起了艾丽莎,她像精明老鼠一样的脸,用弗洛伊德理论全副武装来面对和驯化这个世界。真希望她也在这里,她会向我解释一切,我们会哈哈大笑,她肯定会说一切都是你的错。

“纳确!”

“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吗?”

“我也不知道。最近全世界都弃我而去了,我的前夫,我最好的朋友,我的情人……”

“走吧,”他说着拉起我的手,“带你去个派对。”

我们穿梭在镇子的大街小巷,我偷眼看看他。曾经的世界中心、运动健将、执迷不悟的花花公子,如今已经变成尘土满面的乞丐。我们从小相识,但是直到二十年以后才成了朋友,因为只有那时候,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才没有那么明显和重要——他比我大九岁——我对他来说不再是个小矮人,虽然他还一直这么称呼我,而他对我来说也不是那么老不可及。又坏又浪漫的男人那种光明和黑暗曾在他身上结合得十分完美,这种电一样的光辉使其他人都像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地接近他。幼鹿般的眼睛、彻底放荡堕落的生活、嗑药、游手好闲、沉迷于自己混乱的世界。他的外表是如此俊美,在很多年间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抵抗,我也同样未能幸免。不止一个晚上,我们一起看日出,在沙滩上相拥,或者躲在某个门廊底下。但奇怪的是,虽然彼此都互有好感,我们从未试图在巴塞罗那见面,虽然两个人都住在那里,也从未交换过电话号码。对我来说,纳确是夏日的一部分,跟坐船出海、吊床里的午觉或于清晨购买的刚出炉的面包一样。那些面包是直接从烤箱里买的,揉面工人们把袖子卷得高高的,用疲惫而悲伤的眼睛望着我们,而我们在回家睡觉之前就把面包狼吞虎咽地吃掉。我从未想过他会存在于卡塔尔克斯之外的任何地方。最终,可卡因成了他唯一的爱人,把他那所向披靡的迷人微笑变成了紧张而怪异的苦笑。他那幼崽一样皎洁的眼神,也被狡猾、饥饿而阴云密布的眼睛所取代。他矫健而挺拔的身体已经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般的躯壳。在爬上镇子一个铺着碎石的斜坡时,他行动僵硬,我感觉他每走一步都像是受到重击般痛苦,仿佛整个人都是空的;我想每个人的身体都诉说着他的快乐、恐怖或无依无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