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知青(第39/39页)
前边提到知青们的婚恋被时代那只无形的大手所扰乱,主要是指他们和她们的初恋而言。如果没有“上山下乡”运动,初恋也许比较顺理成章地发展为终成眷属的夫妻关系。但“上山下乡”运动使他们和她们像被大风吹散的蒲公英种子,天南地北各落一方,聚首之期渺不可求,缘分也就终于被时代硬性地钳断了。又,知青们到了渴望相爱的年龄以后,男女之间选择的范围是极有限的。普遍只能在各自所属的知青群体内进行。群体大些,范围则大些;群体极小,范围则小。跨群体相爱的可能性非常小。选择的范围既极有限,爱的理想程度也就无法强求。所以相当一部分知青男女,结为夫妻乃是因为再也承受不了身心孤独的压迫。诚如俗话说的:“有个伴儿总比没伴儿强。”不求琴瑟般配,但图彼此呵护。
正是这一点,决定了不少知青夫妻之间的关系先天不良。但也正是这一点,决定了那一种相依为命的情愫旷日持久,渐渐弥补了先天不良。它含爱的成分也许不那么浓,但它有些另外的成分,却是当今的爱中开始稀少的。又诚如他们自己所说的——“良心加感情,奉陪到白头”。
良心便是当今的爱中开始稀少的。
当今时代,流行着以金钱抵良心的方式。
普遍的知青除了工资,没多余的金钱,故恪守良心,如同保护唯一的财产。
而良心是这样一种事物,恪守也升值。以升值的良心为黏合剂,当今大多数知青夫妻之间的关系,虽然旧陋但却很耐磨损。好比“解放牌”胶鞋,即使不时兴了,但毕竟曾是名牌。
知青一代如果不是这样,中国城市离婚率,定会再翻几倍……
最后要说明的是:我在此文中,频用“他们”和“她们”,仿佛我自己非是返城知青似的。不用“他们”和“她们”,那么便得写成“我们”了。而我又明摆着比大多数活得顺遂,并不面对“下岗”和失业的烦愁,起码,目前还未面对,故我是特例。在许多方面,不能代表普遍。自谓“我们”,虽显着亲,却有冒认之嫌。
故用“他们”和“她们”,近距离内做扫描状,带着感情做客观状,以局外人似的口吻说道同类之事——这总比明明不能代表普遍而又偏要自作多情地强调共同的“血缘”背景好。
我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