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9/10页)

他从兜里拿出一包烟,发现已经空了。“我把另一包放在工作室的什么地方了。”他说,一边指着那边的玻璃廊。

“我希望你别打算做什么傻事。”我说。他惊讶地看着我。

“哦,你是说……”他明白过来,笑了。“你不觉得我们已经过了扮牛仔玩决斗的年龄了吗?我家没有枪,别担心。我一辈子都没拿过枪。”

他走进工作室,我把右手伸进口袋里,缓缓地推开了手枪的保险栓。接着我用手握好枪,扣住扳机。我当了30年警察,但是从来没有开枪打过谁。

透过肮脏的玻璃,我看见他在工作台上四处翻找,上面堆放着各种杂物。他弯下腰,在一个箱子中翻找着。过了一会儿,他走出来,用拇指和食指捏着一包骆驼牌香烟。

“看到了吧?你可以把手从兜里拿出来了。你那里揣了一把枪,是吧?”

“是的。”

他点上一支烟,把其余的塞进口袋,然后用质疑的眼光看着我。

“现在怎么办?我想你明白,我是不会把这些事再跟警察说一遍的。不会照实说。”

“我知道你不会。”

“但你认为是我杀了安妮,是吗?”

“对,我认为她是你杀的。当时,侦探们调查了她的履历,试图寻找线索,我读了报告。她不是一个妓女,德雷克,遇见你之前,她在大西洋城的一家酒吧当女侍,在一家叫红宝石酒吧的地方干了两年。人们都认为她是个不错的姑娘,聪明,彬彬有礼。这一切可能都是你心里想的——我是说,有坏人来找你们讨债,她的黑暗过去,她四处拈花惹草,在背地里嘲笑你,这些都不是真的,兄弟,都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我甚至不确定她和那位教授之间是不是真的有恋情,可能她只是在寻求他的帮助。当你恢复记忆的时候,你也把过去的噩梦带回来了,是不是?”

他直勾勾地盯着我,舌尖慢慢舔了舔下嘴唇。

“我想你最好现在离开,兄弟。我的话你爱信不信,这他妈一点儿不关我事。我还有东西没打包。”

“现在要开球了,是吗,德雷克?”

他用左手比成一支手枪的样子,指着我。“你带着那个,算你聪明。”

他把我领到门口。

“德雷克,利昂诺拉是什么时候去的路易斯安那?”

“大概两周之前。怎么了?”

“没怎么,一路顺风。”

出门后,我感觉他的目光一直投在我背上,直到我在街角转了个弯,消失在他的视野中。德雷克似乎不知道如今录音不需要用麦克了。在外套胸前的兜里放一只特殊的铅笔,就什么都解决了。

几分钟后,我开车离开韦瑟斯彭街,听得见警笛的声音。我记得,关于西蒙斯的档案里有一段,说他的父亲多年前搬到另一个州,然后失踪了。我不知道案发当时有没有人查这件事情。西蒙斯说韦德有一次催眠了他。教授有没有发现他的病人内心真正的样子?他怎么可能把自家的钥匙交给那样一个可怕的人?或者难道他确认西蒙斯的失忆症是永久的,所以永远是一个没有引信的炸弹?但是,引信其实一直都在。

去机场的路上,我想起了弗林那本书的标题,还有小时候在嘉年华上遇见过的那种镜子迷宫——进入其中,你看到的每件事,都同时既是真的,又是幻象。

天逐渐暗了下来,我开上了I-95号公路。我开始想象这次和戴安娜的重逢,最后结果又将是怎样的呢?我紧张得就好像是第一次去约会一样。想起手枪,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上好保险栓,藏进杂物箱里面。最终,我结束了警察生涯,没有用枪射过任何人。这样的生涯,我觉得是一件好事情。

我知道,我最终会忘记关于这件案子的一切,也会忘记我一生中所有的故事。这些故事,可能不比别人的好,也不比别人的差。我想,如果我能从我的记忆里面选一件事情,可以永远不让“阿尔茨海默先生”带走,那我会选择这一段平静、安详、充满希望的路程,我驱车赶往机场,在那里我会见到戴安娜,而且她可能还会决定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