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5页)

德雷克声称,他第二天早上到教授家的时候,前门是锁着的,窗子也是锁着的,毫无闯入的迹象。鉴于这种情况,人们认定凶手有这座房子的钥匙,并用它进入了房间,趁韦德没有防备,行凶之后锁上了他身后的门。离开前,凶手仔细翻找过客厅。然而,他这么做的动机不会是抢劫:教授的左手腕戴着一只劳力士手表,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价值连城的宝石戒指。在一个没上锁的抽屉里,警方发现了100美元现金。房子中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被偷走。

在客厅里,侦探发现了两个最近用过的玻璃杯,暗示被害人当晚曾和另一个人一起喝过酒。法医发现,教授在被害前,摄入了大量的酒精,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0.11,但在他的体内并没有发现毒品或药物的痕迹。约瑟夫·韦德并不曾和任何女人有过为人知晓的恋情,也没有伴侣或情人,他甚至不曾和谁约过会,他的朋友或同事对他最近和谁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印象。因此,警方排除了情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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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我重新粗略地还原了案发后那段时间发生的事。

没有任何一家报纸提到过劳拉·贝恩斯的名字,一次也没有,尽管理查德·弗林的名字出现了几次。根据我片面的了解,在德雷克·西蒙斯由于有“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在调查中被排除之后,弗林一度被当作嫌疑犯。韦德并没有参与某种秘密的心理学实验,然而报纸却不停强调,韦德对新泽西和纽约的警方而言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因为他给有重罪指控的人做过心理健康评估,是个专家证人。

正是由于他在刑事案件中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现,警方从最开始就将这一点视为潜在的线索。他们审查了韦德做过证的案子,尤其是那些结果对被告人不利的案件,但这条路很快被证实走不通。在那段时间内,韦德做证过的被判有罪的人,都没被释放。除了一个名叫杰拉德·彭高的人,他在凶杀案发生前的三个月,从海湾国家监狱被释放。但几乎刚一释放,彭高就犯了心脏病,在教授被杀前的一个星期才出院。因此医生认为,他不太可能有体力进行一次袭击——这个嫌疑人被排除。

理查德·弗林虽然反复被警方询问,但官方从未宣称他是嫌疑人,也没起诉过他。他雇用过一个叫乔治·霍金斯的律师,这名律师曾起诉警方涉嫌骚扰,暗示他们企图把弗林变成替罪羊,以掩盖自己的无能。

弗林关于这些事件的说法是怎样的呢?他究竟对警方和记者说了什么?从我找到的文章来看,他当时所说的似乎和他在书稿中写的并不一样。

首先,他对于劳拉·贝恩斯将他引荐给韦德一事只字不提。他只说自己被“双方共同的熟人”引荐给了教授,因为韦德正在找适合在图书室做兼职的人。弗林以前在普林斯顿大学的燧石图书馆工作过,而韦德正好需要一个能用计算机系统整理他图书室藏书的人。韦德给了他一串钥匙,因为教授经常出城,以备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弗林想来工作。教授不在的时候,弗林用这串钥匙进过几次房间。有那么两三次,教授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餐,一直只有他们俩共同进餐。有一个周五,他和教授还有教授的两个同事一起玩过扑克(这一段在书稿里没有)。他见过德雷克·西蒙斯,韦德亲自给他讲了德雷克的故事。

他并没和教授发生什么冲突,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温和友善”。教授也没和他说自己被什么人或什么事威胁过。通常来说,韦德很随和,喜欢开玩笑。他很喜欢谈论他的新书,书隔年就会出版,而且在他看来会是一次学术和商业上的巨大成功。

对弗林而言不那么走运的是,他并没有凶杀案当夜的不在场证明。在书稿的末尾,他写道:他在提摩西·桑德斯离开他家大约20分钟后,也就是晚上6点钟左右,出发去了教授家。我算了算,他过去还需要花20分钟,因为天气的缘故可能更久,回来差不多也要花同样多的时间。但他却和调查人员说,他在晚上9点左右去了韦德家,因为他想在自己圣诞节休假之前和教授谈谈图书室的事。他还说他和教授聊了一通,10点回了家之后,很快就睡下了。他是在调查过程中撒了谎,还是在写稿子的时候撒了谎呢?抑或是他的记忆欺骗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