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与体面(第3/3页)

在黑暗中说话的男人哽咽了片刻。“我爱过她,”他说,“我不会说自己不傻。我依然爱她。在春天的日暮中,我在黑土地上匍匐至她的脚下,趴在她面前,亲吻她的鞋子,亲吻她的脚踝。她的裙摆拂过我的脸庞,我在颤抖。那样的生活度过了两年,我发现她还有三个情人,趁我上班不在家的时候,经常来我们家里。我不想对他们或是对她动手,只是让她回娘家,一句话也没说。没什么好说的。我在银行里存了四百块钱,全给了她。我没问她为什么。我什么都没说。她走了以后,我哭得像个傻孩子。过了不久我就为房子找到了买家,卖房所得的钱我也寄给了她。”

沃什·威廉姆斯和乔治·威拉德从枕木堆上站起来,沿着铁路走回镇上。电报员很快将故事拉向了尾声,已经激动得无法呼吸。

“后来她的母亲叫我去,”他说,“她给我写了一封信,叫我去她代顿的家里。我到那儿的时候是傍晚,差不多是现在这个时间。”

沃什·威廉姆斯的声音高了起来,有点像呐喊:“我在客厅里坐了两个小时。她的母亲领我进去,然后就走开了。他们的房子很时髦。他们是人们常说的体面人。客厅里有长毛绒的扶椅,有一张沙发。我浑身都在颤抖。我想是哪个男人辜负了她,我真恨他。我受够了一个人的生活,我希望她回到我身边。我等得越久,就越不能掩饰自己的情感,心里也越柔软。我觉得如果她走进来,只是用手碰一碰我,我可能就会昏过去。我多渴望原谅她,多渴望既往不咎。”

沃什·威廉姆斯戛然而止,停下了脚步,盯着乔治·威拉德。男孩的身体怕冷似的颤抖着。男人的声音又变回了柔软低沉。“她走进来了,一丝不挂。”他继续说道,“是她的母亲脱的。我坐在那儿的时候,她就在给女儿脱衣服,可能还哄了她好一阵子。我先是听见一扇通往小走廊的门有了动静,然后门轻轻地开了。女孩很羞耻,一动不动地伫立着,盯着地板看。她的母亲没进来。她把女儿推进了门,自己便站在走廊里等着,希望我们会——嗯,你知道的——她就那么等着。”

乔治·威拉德和电报员拐进了主街。灯光从店铺的窗户里透出来,亮晃晃地照在人行道上。人们来来往往,有说有笑。小记者感到一阵恶心与无力。他想象自己也变得衰老走形。“我没杀了她的母亲。”沃什·威廉姆斯说道,目光沿着街道在远近游走,“我用一把椅子砸了她一下。邻居赶了进来,把椅子抢走了——她叫得很响。如今我再也杀不了她了。那件事过后一个月,她就发高烧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