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之眼(第14/14页)
乍看之下,我当时觉得这件事里小姑娘和乙方都没什么错。但我很快意识到:这是在拿公司的黑钱啊!我觉得应该举报。我那个IT部的大哥差点没因为这事把我打死,他说:“你要是举报,不就把我们破解老板娘安装窃听软件的事暴露了吗?”我惊了,心说,窃听才是犯罪,我们是他妈受害者好吗?IT大哥又说:“举报什么?啊?举报什么?跟你有关系吗?拿你黑钱了吗?这叫行规,懂吗?”我又惊了,IT部都懂市场部的行规啦!他还说我是“圣母病”。那年还没这个词儿,大概意思如此。
最后我跟IT大哥达成共识:我们不需要举报,只要不删除监控文件夹里这张截图,老板娘自然就会看见了。没过多久,姑娘就辞职了。IT大哥删了好多东西,我没什么好删的,只删掉了我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的证据。
类似这样的事情,乃至齐天晟面对的事情,是比较极端的情况,比生活中一些情况要复杂得多,但生活中那些简单的情况,我们依然处理不好。我有个学生,在公司干得处处不顺,被挤对走了。半年之后,该学生偶然从她以前的女同事那儿听说:她部门有个性格很奇怪的男生,一次在她不在场的时候,曾经跟办公室其他几个人放过豪言壮语:“我就是看不上×××,我要让她在我办公室里混不过半年,你们信不信?”当时在场的就有这个女同事。该男生论职位,跟我这个学生是平级的,只是来得早,在某种意义上忠心耿耿,很得老板的欢心而已。一个没什么职权的人,凭借老板的欢心就能把人挤走,其手段之脏,可以想象。也可能是我这个人比较护犊子。这种货能得老板的欢心,导致我后来连这个老板都不喜欢了。这是后话。当时我问她:“你同事说这话的时候,你没问问她为什么听了以后不对你示警?”她说:“人家也要混饭吃呀。”写完这篇小说,再反思那个女同事的立场,我陷入了一种不会有结果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