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之眼(第11/14页)

金律师竖起一根手指,止住了他的话头,又把这根手指贴在自己嘴唇上,想了半天。“你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有我在,你什么事都没有,放心做证。但是这件事你不能声张,一切听我指挥,才能帮庞玉打赢这场仗。懂吗?”

小齐使劲点了点头。

“你觉得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在哪儿?”金律师顿了一会儿,又补充说,“就是说,为什么庞玉在房间里看男性裸照,或者说他是同性恋,可以证明他不是窒息式自慰导致意外死亡?”

“因为浴室里放的毛片儿是女的啊!同性恋不看这个吧!”

“你怎么知道?”

“傻子都知道啊!”

“我问你怎么知道浴室里的淫秽录像,是女的?”

小齐愣住了。

酒吧里的音乐换成了Elton John,不过反正小齐也听不懂,听得懂也没脑子听,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俩字:完了。

没想到金律师没有就这个话题追问下去。他喝了一大口酒,问小齐:

“AP没换密码这事,你们经理知道吗?”

“他知道个屁,”小齐如逢大赦,“他就认得钱。”

金律师凝视着小齐的双眼。小齐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接着他意识到,事情正在向非常狗血的方向发展。

“您觉得是经理干的?”小齐的调门又高了起来。

“我只是有这个怀疑。”金律师把脸凑近,低声说,“庞玉办过你们经理的案子。”

有关庞玉和经理的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庞玉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出差,办的是一件迷奸案,被害人在酒吧里被人下药迷倒,带回酒店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第二天一早,被害人报了警,之后跑去找她哥哥,但在路上突然死了。嫌疑人是惯犯,很快抓住了,庞玉给这个人辩护,手段出神入化,但所用证据全部合法,最后竟证明被害人是死于肝炎。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比现在庞玉自己死了要热闹多了,微博热门话题一连几天都有这个案子。

受害人的哥哥就是辞退小齐的那个经理。

“这也太狗血了吧!”小齐吼道,“庞玉自己不知道吗?”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金律师平静地说,“我是这次来调查这个案子才知道的。”

“不是,大哥,”小齐乐了,“那他妈也太蠢了吧,早上把我辞了,晚上就干活儿,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干的啊?杀完人,难道警察傻吗,不马上查他抓他?他还想继续开酒店吗?要是不开了,费这劲干吗?直接弄根钢筋,跟踪庞玉,后脑勺上给一下不就完了吗,反正都是要被抓的,对不对?或者开车撞他,撞死了往江里一扔,再逃跑……”

小齐还在手舞足蹈地说着。金律师用手指捏着酒杯转来转去,关节发青,脸上阴云密布。

“小兄弟,”金律师低声说,“你在说的是我的朋友。他已经死了。”

金律师的声音有点颤抖。

小齐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那个意思,能抓住坏人当然是好的……我是说可能性啊,这说不通啊!”

“没什么说不通的,”金律师恢复了平静,“法庭上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的逻辑推理都是耍流氓。如果没有铁证,不管他的计划多么漏洞百出,这个人杀了庞玉,还可以继续开他的酒店。就算开不成,他也不会被抓。你以为他的脑袋很简单吗?这人只有初中文化,却当上了这么大酒店的经理。他的犯罪思路虽然简单粗暴,但作案现场却井井有条,冷血凶残。他知道我们会想到、查到的,干脆就不花精力去设计和回避。而我们最需要的证据,他都一一消除了。一个初中文化的粗人,能设计出窒息式自慰这样的剧情,其用心可见一斑。而且,你要知道,他是没见过庞玉在客房里的样子的。也就是说,进入客房之后,行凶之前,他用了极短的时间,现场设计出了这个剧情。了不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