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禅和西方(第8/11页)

由于禅=神秘主义,所以可以进行很多对比。我觉得,在盎格鲁—撒克逊文学中,布赖斯对禅的研究就属于这一类型。比如说我们可以看一看对丹蒂·加布里埃莱·罗塞蒂的一首诗的分析,在这首诗中描写了一个人,他固执地要设法为存在的神秘性找到答案。他在野地里到处游逛,极力想找到一个符号或者一个声音。突然,他跪倒在地,一副祈祷的样子,头低下来,低到两腿之间,眼睛看着前面不远处的几棵小草。这时,他突然看到一棵野生的戟(学名为大戟),一科三萼杯状花序的戟:开着鲜花的丛林中,一棵杯状三萼花序的大戟。

当他看到这棵大戟时,脑中好像闪过一道亮光,眼前突然一亮,诗人明白了,他写道:

由于极度悲伤,

无需智慧无需记忆,

当年知道的一件事我仍记起,

那是杯状三萼花序的大戟。

使他折服的整个问题现在只剩下唯一的真理,这是简单但绝对的真理,是不可动摇的真理:大戟有杯状三萼的花序。这是一个惊人的命题,其余是寂静。没有任何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带有禅的意味的发现,像诗人庞云的发现一样,他写道:“这超越自然,这多么迷人!我从井中汲水,我抱来柴薪!”但正如布赖斯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样的时刻对禅来说是不情愿的时刻,也可以说,在这种同大自然自然地融为一体的时刻,人会发现每一种物的绝对的、准确的意义。在这一方面,可以对整个西方的思想进行分析,这样会走向比如说尼科洛·库萨诺所说的纷乱这样的概念,但那是一个需要另外加以论述的问题。

但对我们来说,所有这些“发现”和类似性都仍然是一个文化社会学中的问题:禅吸引了一些社会集团的人,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模式,可以用以重新确认西方文化和他们的个人心理历史中的那些神秘时刻。

这些之所以发生,无疑也是因为,在所有这些各不相同而且常常是同我们的心理很不相容的东方思想中,禅是可以使西方人感到最亲切的一种思想。这是因为,它的退而对客观进行思考,不是拒绝生活,而是相反,是高高兴兴地接受生活,是呼吁人们深入到生活中去,是重新估价自己的实际活动。那是丰富的活动,是怀着爱意进行的活动,是去重新估价高高兴兴地、简单明了地生活在其间的世界的真理。这是要求回到生活过的生活之中,回到事实本身,用德文说就是:zu den Sachen selbst。

面对胡塞尔的说法很容易会使人想到沃茨在前面提到的文章中所说的话。沃茨说:“……禅要的是,你们要拥有事实本身,用英文说就是thethingitself,不加评论。”需要指出的是,在完成一个“行动”,比如说射箭时,禅师的徒弟会得到顿悟,也就是说,很容易在行动的自在性之中接触到事物本身。顿悟被看成开悟之中的一种,开悟可以看作“看到”了本体(我们也可以说是看到了实质)。这也可以说是,要达到这样的境地,即把了解的事物变成同自我结合起来的一个整体。[15]了解胡塞尔哲学的人将会看到某些不可否认的相似之处。另外,现象学也要求超越感知和理解方面僵硬的习惯去对事物进行思考,将看待事物和解释事物的一般习惯“放进括号之内”,以便从事物的绝对的、极为重要的新鲜感之中去发现它的“轮廓”内的新东西及其实质。对于胡塞尔的现象学,我们必须再次说明眼前的经验不可否认的明确性,必须接受生活的流动性,经历这种生活,而不是先分解它,不是先将它固定在智力范畴之内。它是什么样,就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接受它,正如已经说过的,接受“客观的首要的共同性”。哲学是感觉的方式,是“治疗”的方式。从根本上说,治疗就是要忘记和清除预先构成的想法,重新找到生活在其中的生存世界(Lebenswelt)。这是不是那位倒茶的禅学大师对弟子说的话?“同世界的关系,像我们经常反复所说的,根本不是进行分析就能明确地说清楚的:哲学只能把它摆在我们面前,只能让我们去确证它……只有已经存在的理念才是世界本身……”这是莫里斯·梅洛庞蒂在他的《感知现象学》(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中所讲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