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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我能在时间的长河中进退裕如,就像我能轻而易举地在不同的视角间转换一样。我尤其喜欢重温我和尼娜,以及我们的新朋友威廉在欧洲度过的那些夏日。

我记得,在凉爽的夏日夜晚,我们三人会沿着维也纳有名的戒指路散步。维也纳的名人全都身穿华美制服在这条路上行走过。威利喜欢去诺斯多弗街的斗兽场电影院,但那里放的全是沉闷的德国宣传片,我和尼娜经常骗我们的年轻导游去克鲁格-基诺电影院,那里经常播放美国黑帮电影。我还记得,有天晚上,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配音的有声电影,在听到吉米·卡格尼【47】在屏幕上说蹩脚的奥地利德语时,我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

我们常常在离卡特纳大道不远的莱斯酒吧喝饮料,同其他年轻的狂欢者互致问候,在高雅舒适的真皮座椅里放松,看着红木椅、酒杯、镀铬托盘、镀金大理石桌反射的流光。有时候,一些穿着时髦的妓女会从旁边的克鲁格街带着她们的客人过来,让整个夜晚带上狂野放纵的色彩。

我们每晚在城里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去维也纳最好的音乐餐厅“傻大个”。我还能清晰地记得,经营那个店的是两个犹太人——卡尔·弗拉卡斯和弗里茨·格伦鲍姆。即便后来,纳粹党员和冲锋队员在这座古老城市的街道上大肆破坏时,这两个喜剧演员也会逗得老顾客哄堂大笑。他们会夸张地模仿纳粹的行为,粗暴地闯入聚会,争论法西斯教条的细节,同时对狗、猫和行人都会行纳粹见面礼。我记得威利捧腹大笑,最后连眼泪都顺着红色脸颊流下来了。有一次,他甚至都笑得喘不上气,尼娜和我只好猛拍他的后背,还给他喝了我们的香槟酒。战争结束后过了几年,在我们的一次聚会上,威利漫不经心地提到,在他被转移到东部前线之前,弗拉卡斯或格伦鲍姆——我记不起来到底是谁了——死在威利管理的一个集中营里。

尼娜当年非常漂亮。她的金发烫剪成当时最时髦的样式,而且她继承了一大笔钱,可以穿巴黎最好的丝绸裙子。我尤其记得她的一条绿色礼服,前胸领口开得非常低,柔软的织物紧贴着她的小乳房。绿色凸显出她精致的粉红色肌肤,也让她的眼睛看上去更蓝了。

我不记得那年夏天是谁正式提出玩那个游戏的,但我记得操控傀儡追逐时的兴奋和激动。我们轮流操控不同的傀儡——我们的熟人、朋友——但这个错误我们没有再犯。第二年夏天,我们玩得更认真了。我们在约瑟夫施塔特街上的旅馆房间里坐在一起,操控着同一个傀儡——一个头脑迟钝、脖子粗大的农民。他从未被捉住,但威利后来抛弃了他。我们三人处在同一个意识当中,分享着同样鲜明感受——不知怎的,这种感觉甚至比我们三人上床更亲密、更兴奋。

我还记得我们在巴德伊舍度过的那个夏天。我们从维也纳出来后,在一个名叫阿特南-普赫海姆的小镇换乘了一次火车。尼娜开玩笑说,将这个镇子的名字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反复念出来,就是火车自己发出的声音。我们捧腹大笑,笑完了又接着笑。我记得过道对面年长的贵妇人向我们投来指责的目光。

就是在巴德伊舍,一天正午过后,我发现早诺咖啡馆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像往常一样去参加发声课,但老师病了,我只好回咖啡馆。威利和尼娜总是在那儿等我,但他们常坐的那张桌子是空的。

我回到河畔散步大道上尼娜和我住的旅馆。我记得,我当时还有点儿纳闷,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朋友们会突然离开,为什么不等我一起走。我打开门,客厅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听见了尼娜房中传来的声音。一开始我还以为那是痛苦的呻吟,于是我连忙跑过去,天真地想为某个遇到麻烦的女仆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