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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默小姐的脖子断了。我捡起手枪,踢开拨火棍,朝她走去。她的头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偏着,但她还没死。她瘫痪在地,尿已流到地板上,但她仍然眨着眼,牙齿上下打战。我得抓紧时间。霍奇斯家里传出大人的呼唤。通往院子的大门敞开着。我面朝女孩:“起来。”她眨了下眼,挣扎着站起身。

我关上门,从衣架上取下一件古铜色雨衣,用一分钟时间把口袋中的东西转移到雨衣中,然后丢掉了那件破损的春季外套。呼喊声从院子中传来。

我跪在克拉默小姐身边,双手捧起她的脸,用力稳住她的上下颌。她又翻起了白眼,但我粗暴地摇晃她的脑袋,直到我又能看到她的虹膜。我身体前倾,脸贴在她的脸上。

“我会来找你的,尼娜。”我大声说。

我一松手,她的头落在地板上。我快步走向温室,那里是我的刺绣间。我没有时间上楼拿钥匙,所以我举起温莎椅,砸碎了橱柜。雨衣口袋刚容我放下从橱柜中取出的东西。

女孩仍然站在走廊里。我将霍奇斯先生的手枪交给她。她的左臂以古怪的角度垂着,我怀疑她可能骨折了。敲门声传来,有人在拧门把手。

“跟我来。”我小声说,领着女孩进入饭厅。我们越过克拉默小姐的尸体,穿过昏暗的厨房。敲门声越来越响。我们离开房子,进入小巷。

老城区的这个部分有三家旅馆。一家是汽车旅馆,在十个街区之外,舒服但价格偏贵。我立刻否定。另一家是规模较小的家庭旅馆,离这儿只有一个街区,闹中取静。我去别的城市时会首选这样的旅馆入住。我也否定了。第三家旅馆在两个半街区之外,是百老汇街上的一座老式宅子,被改造成小旅馆,每个房间都摆着昂贵的古董,价格高得令人咋舌。我匆匆赶去那里,女孩紧跟在我身边。她手里还拿着枪,但我让她脱掉了毛衣裹住枪。因为腿部的剧痛,我不时往女孩那侧倾斜。

曼萨德旅馆的经理认出了我。见我头发凌乱,他不禁微微上挑起眉毛。女孩站在十英尺外的门厅里,藏在暗处。

“我在找我的一个朋友。”我故作热情地说,“她名叫德雷顿夫人。”

经理皱眉:“唔……不好意思,我们这儿没有这个人。”

“也许她是用未出嫁时的名字登记的。”我说,“尼娜·霍金斯。她是一位极富魅力的老妇人,比我年轻几岁,长长的银发。也许是她朋友帮她登记的……一个漂亮的黑发年轻女人,名叫巴雷特·克拉默……”

“不好意思,还是没有。”经理用怪异的平板声调答道,“没有人用这个名字入住。您的朋友说不定过阵子才来,要不您先给她留个话。”

“不用。”我说,“不用留话。”

我领着女孩转入一条通往厕所和楼梯的走廊。“我能向您打听个事儿吗?”我对路过的旅馆服务员说。

“您说,夫人。”他站住,不耐烦地将他的黑色长发撩到肩后。同时操控两个人是极其困难的,只能迅速完成两者之间的切换。如果我不想丧失对小女孩的操控,就得马上从服务员口中问出答案。

“我在找一个朋友。”我说,“一位极富魅力的老妇人。蓝眼睛,长长的银发。她的旅伴是个头发乌黑卷曲的年轻女人。”

“这里没有入住这样的人,夫人。”

我伸出手,抓住他的前臂。我松开了女孩,将注意力转移到服务员身上。“你确定?”

“哈里森夫人。”他眼神空洞地望着我背后,“北面的207号房。”

我笑了。哈里森夫人。上帝啊,尼娜真是蠢到家了。我身边的女孩突然呜咽起来,浑身一软,靠在了墙上。我当即做出一个决定:放女孩走。我觉得那是出于同情,但其实是因为她的左臂已经无用了。